各乡镇(街道),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单位、各股室,各农业综合服务站,乐土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今年4月下旬以后我县持续无明显降水,特别是夏种以后多晴热高温少雨天气,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异常偏少9成以上,土壤墒情持续下降,全县出现重度气象干旱,局部特旱,给夏种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此,中央财政下达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五批)用于抗旱防灾救灾工作。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3〕3号)、《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农〔2024〕7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皖财农
〔2024〕53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壤墒情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土函〔2022〕16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落实,经研究同意,现将《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第五批)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蒙城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第五批)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近期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防灾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粮理念,立足抗大旱、抗长旱,强化指导,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农业防灾救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夏播作物苗齐苗全,奠定秋粮丰收基础,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二、实施原则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的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重点支持抗旱环节,同时兼顾平衡。
3、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三、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小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下简称“种植户”)等开展夏播作物(包括露地作物、设施作物)造墒播种和在田作物抗旱保苗灌溉促进作物出苗,实现苗齐、苗壮。
(二)支持乡镇(街道)开展公益性抗旱。
(三)支持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服务。
(四)支持土壤旱情监测站点建设。
(五)支持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采购,实现“虫口夺粮”,提高粮食单产和总产。
四、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范围
中央财政下达我县防灾救灾资金数977万元。补助标准如下:
(一)种植户开展抗旱补助:补助资金425.95万元。用于种植户抗旱直补,结合资金总额和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灌溉面积,测算奖补标准。补助资金用于种植户购买燃油、用电、人工等支出。
(二)支持乡镇(街道)开展公益性抗旱:补助资金225.25万元。用于各乡镇(街道)农业抗旱相关支出补助,包括:购买燃油、进排水设施设备、引提水用电、抗旱作业等费用,以及必要的新打机井、洗井、农田沟渠疏浚费、农机检修费及作业费等。具体补助金额详见附件5。
(三)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服务补助:补助资金72万元。用于:一是用于购买70枚人工增雨火箭弹27万元,二是用于购买一套人工增雨燃气炮45万元。
(四)土壤旱情监测点建设补助:补助资金44.8万元。按照每10万亩建设一个监测站点标准,还需新建14个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标准3.2万元/个。
(五)支持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采购补助:补助209万元。该项资金与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粮油等重点作物高产高效资金统筹使用,用于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
以上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实施内容考虑到招标因素会有结余资金,结余资金继续用于第三项支出,由县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服务补助。
五、实施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研究制定防灾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并及时做好项目信息公开。
2、核实抗旱情况。本着“谁抗旱补助谁、没抗旱不补助”原则,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资金支持方向,要做好夏播作物灌溉面积的统计核实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于7月22日前上报。根据种植户造墒播种和在田作物抗旱保苗灌溉实际情况据实补助。
3、做好项目公示。防灾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全面落实预算公开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做好村级公示,各村(居)委会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对抗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3;二是做好乡镇(街道)公示,各乡镇(街道)要以镇为单位,在蒙城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对上报的抗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4;三是做好县级公示,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抗旱及测算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数额情况,经汇总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在蒙城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示。以上公示期限均为5天。
4、做好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及时编制相关报账材料,提交县财政部门予以支付补助资金。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发放的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发放工作,按照村级上报、乡镇审核、县级汇总的流程,建立健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工作。按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要求,发挥好防灾救灾资金对夏播作物造墒播种和在田作物抗旱保苗灌溉促进作用。
(二)加强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做好政策宣传。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准确把握防灾救灾资金使用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1:蒙城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夏播作物抗旱情况统计表(村级填报)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组别
|
种植户全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块位置
|
种植作物
|
种植面积
(亩)
|
灌溉面积
(亩)
|
开户
银行
|
银行
账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村(社区)书记签字: 具办人签字: 具办人联系电话:
附件2:蒙城县 乡镇(街道)夏播作物抗旱情况统计表(乡镇填报)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村别
|
种植户全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块位置
|
种植作物
|
种植面积
(亩)
|
灌溉面积
(亩)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分管领导签字: 具办人签字: 具办人联系电话:
附件3:
蒙城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灌溉情况公示
根据《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第五批)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现对本村(社区)2024年夏播作物造墒播种和在田作物抗旱保苗灌溉情况统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月*日--*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村(社区)反映。
举报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件:蒙城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夏播作物抗旱情况统计表
(盖章)
2024年**月**日
附件4:
蒙城县 乡镇(街道)灌溉情况公示
根据《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第五批)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现对全乡镇(街道)2024年夏播作物造墒播种和在田作物抗旱保苗灌溉情况统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月*日--*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乡镇(街道)反映。
举报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件:蒙城县 乡镇(街道)夏播作物抗旱情况统计表
(盖章)
2024年**月**日
附件5:蒙城县各乡镇(街道)公益性抗旱补助金额
|
序号
|
乡镇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乐土镇
|
19.39
|
2
|
篱笆镇
|
11.59
|
3
|
坛城镇
|
14.62
|
4
|
楚村镇
|
18.59
|
5
|
王集乡
|
15.43
|
6
|
立仓镇
|
21.66
|
7
|
三义镇
|
12.87
|
8
|
板桥集镇
|
15.47
|
9
|
漆园街道
|
12.62
|
10
|
双涧镇
|
14.96
|
11
|
许疃镇
|
13.26
|
12
|
岳坊镇
|
11.19
|
13
|
小涧镇
|
13.17
|
14
|
马集镇
|
11.89
|
15
|
小辛集乡
|
14.03
|
16
|
庄周街道
|
4.51
|
合计
|
|
22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