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蒙城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城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度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安排,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方面科技支撑有力有效。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推广8项以上的主推技术,全县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20场(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对全县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五天以上,培育197名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不超过5名特聘农技员(含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95%以上科技示范户、99%以上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
三、重点任务
(一)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24号)文件精神,开展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针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制约因素,围绕当地大豆、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集成组装区域性单产提升综合技术方案,针对每个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2次、人员不少于600人次。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示范展示,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继续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197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科技示范户985户(每年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2次),其中至少联系服务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2-3个,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建设小麦、玉米、大豆、黄牛、蔬菜等5个相对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重点打造1个玉米单产提升为主的示范展示场所。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树立规范标识,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强化区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更好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引领带动作用。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打造一批农民技术员,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做好2024年3+2名定向培养生的招录、协议签订等工作。保持农技人员数量不减少。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数量、招募标准,原则上每年招募人数不超过5人。不断规范特聘农技员管理,科学编制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优化评价激励机制,将“土专家”“田秀才”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
(五)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根据蒙城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实际,结合玉米单产提升工作要求,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鼓励农技员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针对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作物多熟制、农机农艺融合以及高产抗逆品种推广等单产提升技术需求,做好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协作,探索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
(七)鼓励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积极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推动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针对重点乡镇,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服务机制,将县乡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建立玉米、小麦等大宗作物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立1个肉牛养殖技术服务推广体系。积极对接科研院校,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大院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
(八)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加大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等有生产实践经验的科研人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不断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扩大用户数量,进一步提高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四、实施范围、资金用途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实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任务。
(二)实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县资金用途及标准(中央资金136万元)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约50万元)。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约34万元)。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约6.5万元)。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约6.5万元)。
(5)用于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等费用。
2.农业科技示范(约66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场所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约2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县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照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总体要求、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蒙城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县政府积极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生态等行业)任务实施,统一报送信息、组织服务、督查通报、考核奖惩。
(二)强化管理,综合评价。县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等推进任务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建立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完成、农民满意度以及技术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县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月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评价。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
(三)做好总结,发掘典型。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