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住建局以案释法曝光五项重大事故隐患
发布时间:2024-06-24 17:19
信息来源: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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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将建筑领域上半年检查发现的5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各项目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蒙城县住建局于2024年3月26日在开发区某工业炉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模具车间脚手架一层未设置连墙件的行为,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二)项,该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蒙城县住建局对该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
蒙城县住建局于2024年3月27日在开发区某纸制品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高支模未按照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蒙城县住建局已移交蒙城县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罚。
蒙城县住建局于2024年4月24日在某小区改造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活动式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行为,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一)项,该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蒙城县住建局对该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
蒙城县住建局于2024年5月6日在某学校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学校大门首层脚手架连墙件整层缺失的行为,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二)项,该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蒙城县住建局对该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
蒙城县住建局于2024年6月18日在某学校项目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部分有限空间作业时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的行为,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一)项,该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蒙城县住建局对该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