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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第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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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2743089253P/202405-00018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第八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蒙城八中教职工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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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第八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蒙城八中教职工管理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蒙城八中教职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4 10:18 信息来源:蒙城县第八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八中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管人,按章办事,努力建设一支德艺双馨、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市、县教育局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6.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顾全学校发展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结协作,乐业包容,做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学校发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第二章  

一、人事会议管理

1.在职教师不得无故脱岗,不得私自到外校任教。

2.学校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每一学年向学校行政和群众代表述职一次,党员年度评议一次。

3.全校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

4.全教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参加会议。

二、教学管理

1.学校课程安排遵循双向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教务部门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尊重个人意愿;若条件不允许,正常情况下,教师必须完全服从教务处统筹安排。

2.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课、下课,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

3.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代课、调课必须按规定提前1-2天到教务处办理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4.课堂教学必须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教职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教务部门安排的代课任务。

5.课堂安全、课堂纪律由科任教师负责。(如果发现有未到的学生,或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

6.上课时,不得接打手机(特殊情况除外)、玩网络游戏等,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7.体育课活动要有科学的组织,不得“放羊式”管理。

 

三、行政管理

1.开学第二周,各部门要积极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配合办公室完成年度工作行事历的制定工作。年度末前两周各部门要做好部门工作总结,办公室要做好学校工作总结。

2.各部门每周一之前必须上报部门周工作安排,无条件协助办公室完成每周政务公开工作。

3.学校要制定近、中期发展规划。

4.各部门协调一致,工作中不扯皮,不推诿,守岗有责。行政人员服从部门领导工作安排,按时到岗,履职尽责。

5.行政人员原则上实行值班制,有学生时全天在岗(保卫科按学校保卫特殊要求时间执行),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四、请、销假管理

全校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履行正规手续。

(一)公、事假管理

1.教职工受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开会或出差的,提前一天报校长批准并履行公假批准程序,事后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2.事假指教职工因家庭和个人原因需要临时短期的请假。教师请假1天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报主管教学校领导批准;行政人员请假1天由处室负责人审批,2~3天需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兼课人员兼课的须双重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须报校长批准。

3.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理由要充分合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主管部门可不予准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二)病假管理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住院建议,并由校长批准同意。

2.请长期病假的必须出具理由充分的书面申请和详细的医院证明材料,经校长批准。

(三)法定假管理

l.婚嫁假管理

(1)教职工结婚按规定给予婚假。

(2)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另给路程假,按路程实际天数计数。

(3)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4)婚假不影响教职工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管理

(1)已婚女教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时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158天;一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如剖腹产等)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教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 15 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期间,女教职工的工资照发。

(4)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另行增加假期天数。

3.丧假管理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2)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按路程实际天数计数。

(四)请、销假流程

1.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准假手续。

2.请假教职工填写请假单(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制作)。

3.请假人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由分管领导或校长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再由办公室送教务处,并交接好有关工作。假期结束后,请假人需到办公室、教务部门报备销假。

4.因突发事件或疾病无法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向学校领导请假并报分管领导,并于事后按要求补办请假手续。

5.教职工短期内请假应以不耽误学科进度,不影响学习效果为基本原则,能够事先或事后同其他任课教师进行协调换课的必须协调换课。实在无法协调换课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代课。

(五)在职病休人员管理

1.在职病休人员是指经县级或以上医院确诊为重特大疾病的,并医院开出需要病休的证明,由校长认定。

2.病休人员要按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3.病休所需材料:

(1)病休人员个人申请,填写审核登记表。

(2)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和病历。

第三章

1.教师必须与时俱进的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经常性撰写各类论文,投稿发表。参加行参加各级课题研究,推动成果的转化和落实。

2.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拒绝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外出学习、公干、交流等任务。

3.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拒绝学校教研、教务部门组织和安排的外出业务竞技和学科竞赛等任务。

4.外出学习的教师回来后必须做学习汇报交流。

5.教师必须按上级部门要求,参加业务竞赛和论文撰写。

6.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规定参加考核,并进行持续能力提升准备。

第四章  

1.学校每学年由教务部门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测评活动,对全体教师教学情况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考核。

2.学校会即时对考试成绩优异的团队或个人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和奖励。

4.学校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师生参加各级各项竞赛团体奖、个人奖、辅导奖进行表彰和奖励。

5.学校每年要实施班级考核评比,包括学科成绩,班级管理,特色文化,德育养成,劳动教育,美育成果等评比。

第五章

1.严禁教师组织本班或通过诱导、暗示、变相等方式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2.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乱办班。

3.严禁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严禁教师乱订教辅资料,收取回扣。

5.班主任必须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杜绝不合理收费。

6.拒绝吃请,严禁收取家长的礼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等。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