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蒙城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新闻发布会一般按照省、市、区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举行。
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农机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农机部门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农机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3.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4.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1.原则上,各新闻发布会应统一归口管理,各直属机构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2.新闻发布会,由农机中心宣传办于发布会的前5天提出意见,经具体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新闻发言人
1.农机中心确定1名新闻发言人 、1名联络员。新闻发言人由熟悉农机系统情况,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表达沟通能力的同志担任。
2.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五、新闻发布会组织
农机部门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由宣传办负责。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附件: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新闻发言人、联络员登记表
2026年2月2日
蒙城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