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政〔2024〕13号
关于开展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地下室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一私立学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全省范围内,小火亡人和生产经营场所火灾事故多发,冬季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也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针对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全镇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人员违规住宿、留宿
1.违规在生产、经营、储存等功能场所搭建夹层供人员住宿、留宿。
2.在非住宿场所违规住宿、留宿。
(五)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1.人员密集场所室内顶棚、墙壁采用海绵、木质、塑料扣板、布艺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2.疏散楼梯未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楼梯间顶棚、墙面、地面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按照“十个一律”标准开展整治。各村可结合本地“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村要全面发动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要结合县消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对“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的通知》,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要组织发动镇村干部、消防工作站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填写《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排查登记表》(附件1),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占堵疏散通道、违规设置铁栅栏和人员违规住宿留宿等问题,及时函告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村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镇要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成立督导组下沉到村到街道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五、任务分工
各村是此次整治行动直接责任主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要统筹做好本辖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企业或单位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自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指导各组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
中心校负责监督“三类重点场所”内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要牵头针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宿舍的用火用电、宿舍超员居住、生均面积不足、电气设计不规范、逃生通道不畅通等问题,强化检查整改,加强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和取暖用电等注意事项安全提示。
卫生院负责监督“三类重点场所”内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医疗美容保健场所的安全管理。指导加强安全出口、用火用气、用氧用电设施、物资集中区域、电气线路、临时建筑等方面的安全巡查,严禁临时建筑占用消防车道、采用彩钢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民政所负责监督养老院、的安全管理。指导落实值班值守、巡查看护、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情况。
文化站负责监督“三类重点场所”内文化娱乐健身场所、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结合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消防安全风险,突出文物建筑、网吧、KTV、剧本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
住建办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车辆停放、充电管理,及时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和障碍物,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供电所负责对“三类重点场所”电气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做好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市监所负责对“三类重点场所”内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实施“一单四制”制度督促整改治理;负责指导督促“三类重点场所”内餐饮业、住宿业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宗教办负责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落实燃香、燃烛以及民间祭祀活动时火源隔离措施。
应急办依法对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证件管理,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无证作业行为。
消防中队组织对业主或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板桥集镇警务站配合相关行业主管等部门开展“三类重点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各村负责排查整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遮挡逃生通道和外窗的行为。
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将“三类重点场所”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对象范围。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5日前)。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派出所、基层应急消防工作站、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验收评估(2024年4月底前)。镇政府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排查登记表
2.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皮条孙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附件1
附件2
板桥集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场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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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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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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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曝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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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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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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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督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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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检查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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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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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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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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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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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隐患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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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演练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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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提示函(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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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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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督导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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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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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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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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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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