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许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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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19XW/202404-00080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蒙城县许疃镇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和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落实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19XW/202404-00080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蒙城县许疃镇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和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落实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和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落实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16:22 信息来源:蒙城县许疃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农业综合服务站,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2024年2月1日白天到2月4日夜间,我县出现降雪天气过程,过程累计降雪量35.6毫米,最大积雪深度24厘米;2月18日至24日出现明显雨雪冰冻天气过程,过程累计雨雪量62.5毫米,最大积雪深度17厘米,电线积冰最大直径33毫米。连续两场极端灾害性天气,对设施农业造成严重损失。为此,中央和省级财政先后合计下达农业防灾救灾减灾资金用于农业及畜牧渔业设施灾损修复等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3〕3号)、《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农〔2024〕75号),经研究,现制定蒙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和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落实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原则

1、公正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合理、规范的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向受灾严重设施倾斜,同时兼顾平衡。

3、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实行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二、补助范围

采取直接补助方式,重点支持蔬果、畜牧、农机设施灾后修复及减灾防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

三、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总额,结合设施蔬果、设施畜牧、设施农机等受灾情况,按比例直补到户。

四、实施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研究制定防灾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并及时做好项目信息公开。

2、核实受灾情况。要求各乡镇(街道)据实核实设施蔬果、设施畜牧、设施农机等受灾情况,填写《蒙城县设施农业受灾情况统计表》(附件1,备注:设施蔬果、设施畜牧、设施农机可根据行业特点自行调整格式),并分别经各乡镇(街道)负责设施蔬果、设施畜牧、设施农机受灾情况统计上报具办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村级上报的受灾情况统计表由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存档。

3、做好项目公示。防灾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全面落实预算公开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做好村级公示,各村(居)委会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对上报的设施受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2;二是做好乡镇(街道)公示,各乡镇(街道)要以镇为单位,在蒙城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和乡镇公开栏上,对上报的设施受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3;三是做好县级公示,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设施受灾情况,经汇总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在蒙城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示。以上公示期限均为5天

4、做好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编制报账材料,及时提交县财政部门,予以支付补助资金。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要求,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发挥好防灾救灾资金对蔬果、畜牧、农机等设施灾损修复及减灾防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等积极促进作用,以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会同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做好政策宣传。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准确把握防灾救灾资金使用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蒙城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