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楚村镇政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楚村镇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170/202403-00258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蒙城县楚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楚村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170/202403-00258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蒙城县楚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楚村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楚村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8 10:10 信息来源:蒙城县楚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庄周街道办事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确保在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对病人的伤害控制在最小范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

4.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5.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相关资料、库房保管情况和出入库记录,协助查清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数量、加工数量、剩余量等情况,一旦食物中毒食品确定,还应协助做好食品的朔源、查封、召回等处理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7.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