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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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403-00065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1-2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汇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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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1-2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汇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1-2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汇总
发布时间:2024-03-08 10:28 信息来源: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当事人名称 立案审批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案件类型
1 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3〕31号 皖亳环(蒙)罚〔2024〕14号 我局于2023年8月3日对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南侧一台抛丸机正在进行抛丸打磨作业,抛丸机顶部有大量粉尘外溢,抛丸机南侧窗户和大门未关闭,抛丸机周边地面积尘严重;根据生态环境部 202310轮次大气监督帮扶交办问题线索调查核实,2023年7月17日该公司抛丸机进行抛丸作业时,配套安装的布袋除尘设施未开启运行,抛丸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即从抛丸机顶部两个敞口直接外排。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
涉气
2 安徽首佳电子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3〕60号 皖亳环(蒙)罚〔2024〕7号 我局于2023年12月11日、12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2023年12月11日该公司注塑工序正在生产,生产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涉气
3 蒙城县双沟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皖亳环(蒙)立审〔2023〕59号 皖亳环(蒙)罚〔2024〕4号 我局于2023年12月7日对蒙城县双沟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合作社建有2个养殖大棚,设计年出栏1000头生猪,在养殖棚北侧耕地内堆放部分养殖粪污(面积约3亩),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
百零七条之规定
涉固废
4 蒙城连声建材销售部 皖亳环(蒙)立审〔2023〕54号 皖亳环(蒙)罚〔2024〕2号 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对蒙城连声建材销售部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
该建材销售部在场地内物料大棚外南侧露天贮存有砂土、煤矸石,未密闭贮存(占地面积共约200平方米)。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 涉气
5  蒙城县朱龙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3〕56号 皖亳环(蒙)罚〔2024〕3号 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对蒙城县朱龙飞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该公司建设有两座物料大棚约2000平方米,在物料大棚外北侧部分砂土未密闭贮存(占地面积共约100平方米)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 涉气
6 安徽湛诚工程有出现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3〕62号 皖亳环(蒙)罚〔2024〕12号 2023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老君大道与蔷薇路交叉口东南侧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正在施工,施工工地中露天堆存有大量建筑土方,未采取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为安徽湛诚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亳州市启丞置业有限公司中丞时代门第建设项目,位于亳州市高新区老君大道与蔷薇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约10.7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2.3万平方米。亳州市启丞置业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工程总包给安徽湛诚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建筑施工工地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大量建筑土方在场地内露天堆存,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未采取覆盖措施。 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依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涉气
7 亳州市三合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3〕61号 皖亳环(蒙)罚〔2024〕13号 2023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神农大道与茉莉路交叉口东南侧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土方正在施工,在北门南侧有部分建筑土方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依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涉气
8 上海龙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4〕63号 皖亳环(蒙)罚〔2024〕11号 2023年1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曹霸路与旋花路交叉口西南侧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土方正在施工,有大部分建筑土方露天堆存,未采取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为上海龙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亳州聚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亳州宝龙世家住宅 9#地块园林绿化项目,位于曹霸路与旋花路交叉口西南,占地面积6.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亳州聚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该项目中的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上海龙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建筑施工工地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大部分建筑土方在场地内露天堆存,占地面积约3000 平方米,未采取覆盖措施。 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依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 涉气
9 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4〕5号 皖亳环(蒙)罚〔2024〕17号 我局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9日对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2023年12月29日该公司三号车间东门北侧1号、2号喷漆房内均有大量已喷好漆的大型钢构件正在晾干,油漆尚未干透,其中2号喷漆房内排风扇正在进行鼓风作业,加速油漆晾干,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未收集处理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门帘外排到喷漆房外,喷漆房外气味刺鼻。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一项之规定。 涉气
10 安徽广鸿 建材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4〕53号 皖亳环(蒙)罚〔2024〕5号 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对安徽广鸿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该公司建设有物料大棚约2000平方米,在物料大棚外东侧露天贮存有砂土,筛过的沙子原料未密闭贮存(占地面积共约40平方米)。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涉气 
11 蒙城县富力建材厂 皖亳环(蒙)立审〔2023〕52号 皖亳环(蒙)罚〔2024〕9号 2023年11月25日、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蒙城县富力建材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23年9月5日16时26分-18时26分脱硫塔配套的循环水泵电机损坏,不能正常加碱喷淋,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一条隧道窑烧结砖生产线正在生产,大气污染物在排放,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涉气
12 蒙城县宏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3〕57号 皖亳环(蒙)罚〔2024〕8号 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5日,对蒙城县宏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该公司建设有物料大棚约3000平方米,在物料大棚外北侧露天贮存有砂土(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未密闭贮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七条之规定。 涉气
13 蒙城县潮洪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3〕55号 皖毫环(蒙)罚(2024)10号 2023年12月3日,我局对蒙城县朝泓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你公司建设有物料大棚约2000平方米,在物料大棚外东侧部分砂土未密闭贮存(占地面积共约20平方米)。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七条条 涉气
14 双涧宏伟水泥制品厂 皖亳环(蒙)立审〔2023〕58号 皖亳环(蒙)罚〔2024〕6号 2023年12月4日、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蒙城县双涧镇宏伟水泥制品厂开展了调查,该厂从事水泥制品生产,经调阅资料发现该厂物料大棚面积约 4600平方米,配套安装了布袋收尘设备,大棚内和大门外已安装喷淋降尘设施,该厂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物料大棚东侧露天堆放约200吨建筑废料、水泥块,在物料大棚外东南侧露天堆放黄沙约20平方米,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的排放。2.经调阅资料显示《蒙城县双涧镇宏伟水泥制品厂再生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厂年生产碎石、骨料,实际年产量
情简介及5 吨,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行登记管理,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我局于2023年8月20日向
案理由 该厂下达了《关于蒙城县双涧镇宏伟水泥制品厂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要求该厂于5日内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排污登记表。2023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发现该厂仍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涉气
15 安徽三森建材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3 〕50号 皖亳环(蒙)罚〔2024〕20号 我局于2023年11月21日、24日对安徽三森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将强碱性的罐车清洗废水排放到厂房南侧无防渗的地面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值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之规定。 涉气
16 蒙城县慧骋养殖场 皖亳环(蒙)立审〔2024〕8号 皖亳环(蒙)罚〔2024〕19号 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对蒙城县慧骋养殖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养殖场正在养殖,一共建设6栋猪舍,设计年出栏2000头生猪。目前存栏
约 1400 头育肥猪。该养殖场集污池西侧拐角部分破损,导致外溢出来部分粪污,约有10 平方米。该养殖场涉嫌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
百零七条之规定
涉固废
17 蒙城县天运包装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4〕7号 皖亳环(蒙)罚〔2024〕18号 2024年1月15日、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蒙城县天运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印刷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运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涉气
18 安徽勤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4〕4号 皖亳环(蒙)罚〔2024〕16号 我局于2024年1月4日对安徽勤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西侧存放有喷漆工具及使用过的油漆桶,地面存在喷漆痕迹,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配套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之规定。 涉气 
19  亳州市金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4〕2号 皖亳环(蒙)罚〔2024〕20号 2023 年12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施工的亳州市亳州逸合府售楼部下水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发现,场地内露天堆存 30平方建筑土方,未采取有效防尘覆盖措施。 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之规定。 涉气
20 蒙城县天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4〕9号 皖亳环(蒙)罚〔2024〕25号 2024年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亳州市蒙城县秋水路与安驰大道东北侧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巡航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正在施工,有大部分建筑土方及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为蒙城宝城建工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城投·逍遥里建设项目,蒙城县天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土方工程和园林绿化。蒙城县天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大部分建筑土方及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涉气
21 蒙城县辉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皖亳环(蒙)立审〔2024〕13号 皖亳环(蒙)罚〔2024〕24号 2024年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仁和路与刘海路东南侧进行巡航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正在施工,在施工工地东南角有部分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建筑施工工地为安徽瑞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瑞沅紫御府建设项目,蒙城县辉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的开挖及清运等施工作业。蒙城县辉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部分建筑垃圾在场地内露天堆存,占地面积约 60 平方米,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