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双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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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42E/202305-00220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双涧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一县一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1 发布日期: 2023-05-01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42E/202305-00220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双涧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一县一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1
发布日期: 2023-05-01
蒙城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一县一策”)
发布时间:2023-05-01 11:30 信息来源:蒙城县双涧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措施,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当前,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已经不再是造成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学生因厌学而导致辍学占辍学学生的比例越来越大。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和思想教育,全面调动学校和广大教职工以及家长的积极性,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帮扶助学力度,确保中小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建立起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分解责任,权责明确、制度严明、措施得力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果。

1.县教育局与学校,中心校与村校,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状

明确县教育局长、校长为教育系统“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与基教科具体抓落实,切实做到依法控辍、制度控辍、责任控辍、宣传控辍、质量控辍、关爱控辍、扶贫控辍。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县教育局与学校;中心校与村校;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的控辍网络,局领导与局各股室包乡镇、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明确各自责任,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防止在校学生流失。

2.建立健全学额巩固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县教育局定期组织“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督促检查,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通报“控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把“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控辍”效果与学校、学校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业绩、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等挂钩。

3.加强宣传

每学期开学前,县教育局向各学校下达确保入学率和控制辍学率的任务、责任通知;各学校配合当地政府向学生家长发出敦促家长送子女入学通知。

利用宣传栏、标语和广播等宣传工具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氛围。使家长改变“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观点,进一步认识让子女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性,明确不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的。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政府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送子女入学。

4.开展“走遍千家万户”家访活动

学校要组织学校领导、教师深入到村(户)发动学生回校、动员未回校学生返校就读,并做好会议、动员、家访等相关记录。落实流失学生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流失学生登记表,学校实行学生到校日报告制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如发现学生未按时回校,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及时将流失生名单、流失原因、家长、家庭地址及去向向当地政府、村委和县教育局报告,切实做到知名、知人、知情。只要有一名学生辍学,就有学校领导、教师负责采取措施动员返校。切实做到“辍学认定、学校报告、走访动员、依法强制”,确保学生按时入学,提高在校生学额巩固率。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常规管理各项规定,全面提高依法规范管理学校工作水平

1.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深入开展师德形象塑造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亳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十不准”》的文件精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指标。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评选等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挖掘先进教师的典型事例,引导教师努力加强自身素养,努力使教师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师范形象,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教师要增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问题提高到师德师风的高度来认识,在严格抓学习、纪律、行为规范的前提下,大力提倡情感教育,防止简单粗暴对待学生,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公平对待、关爱每一位学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使班主任、任课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制止学生辍学,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迫学生离校和退学。

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创设能够引导不同层面的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改进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发挥学生的长处与挖掘潜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3.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大力开展“美丽校园”活动,净化校园环境卫生。要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绿化、美化校园,完善各项必要的德育设施和文化、艺术、体育设施,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学校不仅成为学习的乐园还要成为艺术的摇篮、科技的前沿,真正使每一名学生在学校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为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发展创造优良的人文环境。

4.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给予更多的情感呵护。着力解决学生厌学问题,切实加强对“学困生”的教育和辅导,与“学困生”结帮扶对子,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和厌学情绪,树立学习信心,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教师要多关心、帮助、鼓励后进生、辍返生、易辍生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培养学习兴趣。增强班级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理想目标。

5.落实资助制度。认真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希望工程”、“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以及高中阶段贫困生资助等有关政策,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辍学;鼓励社会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6.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教基〔2013〕6号),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要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完善并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认真审核贫困程度,确保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享受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二)完善学籍档案,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籍档案,规范学籍管理,学生变动要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学校每学期开学、期末向县教育局报告学生变动情况。教育局做好学生变动情况的动态监控。

1.做好招生工作。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实际,制订招生方案,划定招生范围,各校不得跨范围招生,尤其不得跨乡镇招生。因父母或监护人工作调动、进城务工等特殊原因,由学生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读。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汇总,报县教育局学籍办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2.加强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照要求电子学籍档案。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有专人负责,在学籍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杜绝学生在流转中辍学。

(1)学生转学由学生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同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转学。

(2)学生休学、复学要由学生及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学、复学。因病休学需由县级医院以上的医疗部门出具证明。

三、加强督查,提高实效

县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各学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并协助解决。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当地生源大量外流影响大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蒙城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