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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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579K/202401-00040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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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6 10:09 信息来源: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以下内容:工作领导机构、责任单位分解、进度安排等情况;保障措施制订及组织实施情况;公开目录、标准和更新情况;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公开场所建设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便民服务情况;受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的标准。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制度建设全面,执行制度到位;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明确具体;公开范围科学准确,分级有序;公开形式多种多样,方便有效;公开时限符合规定,经常及时;审核机制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方法和程序。政府信息公开考评采取各股室、直属单位自查、专项检查、综合评定等方式开展。


(一)由考评小组提出年度自查要求,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专项检查由考评小组根据情况确定检查内容和方式,制定具体的方案开展检查,也可根据评分表内容进行检查。


(三)综合评定由考评小组根据自查情况、专项检查情况、年度信息工作情况、投诉受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评定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成绩,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通报。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优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积极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二)合格:能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群众比较满意。


(三)不合格:未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工作不落实,群众不满意。


第七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各股室、直属单位以及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直至合格为止;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