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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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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416225116160697/202312-0000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3 发布日期: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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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3
发布日期: 2023-12-13
【主动回应】※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13 16:30 信息来源: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扶持对象

具有我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扶持项目

1.创业扶持补贴。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原则上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

2.阳光大棚项目。对农村困难残疾人新建或扩建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助残项目,按每个项目每年不少于5000元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申请阳光大棚等助残设施农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

种植大棚面积不小于200平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