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原因
1. 鼓励县社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提高县社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
2. 促进县社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县社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凝聚力。
3. 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奖励机制,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 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县社工作人员更加关注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提高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5. 通过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更好地展示县社的工作成果和亮点,提高县社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二、工作目标
县社新闻宣传和信息奖励办法的目标是为了鼓励全体乡村干部积极写稿、投稿,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县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奖励办法主要针对在相关媒体发表的调研类稿件、信息宣传稿件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根据稿件采用的媒体级别和内容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奖励金额折算成绩效考评分数,在绩效考评中予以兑现。
此外,该奖励办法还对投稿的审核和发布流程进行了规定,要求所有稿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涉及镇内重大敏感题材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核。
通过这一奖励办法的实施,县社期望能够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