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站所办: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1号)和《亳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工作的通知》(民社救字〔2023〕178号)文件精神,加强低保人口的动态管理。现将《2023年度板桥集镇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开展落实。
板桥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
2023年度板桥集镇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城乡低保人口工作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低保人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落实低保人口年审工作制度,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依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1号)和《亳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工作的通知》(民社救字〔2023〕17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低保人口年度复核工作,确保低保人口工作程序严谨、 对象准确、管理规范。要按照“核查、整改、完善、提高”的步骤,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对全体在册低保家庭进行年度复核。低保对象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
低保年审过程中:要重新核定低保人员A 、B 、C 分类,及时调整低保金;逐户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复核记录表》并存入低保家庭档案;在低保证上记录“年度审核意见”、加盖年审章;逐户检查低保家庭档案是否齐全完善,对档案资料缺失较多或丢失的,需重新建档。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规范此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建立镇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王永国任组长,镇一级主任科员王华卫任常务副组长,各管区书记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公室,王华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梦强、苑冰同志任办公室成员。镇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低保年审组织工作。
三、工作实施内容
通过开展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严格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1号)要求执行。
今年在完成年度复核常规工作基础上,还需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对低保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及配偶开展一次经济状况核对(新纳入保障等在四季度已按要求开展过核对的家庭除外),填写《定期复核记录表》并存入家庭档案,对于停发、减发家庭要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二是高效应用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及时处理系统中的救助申请和预警信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在开展低保入户核查期间,每周建立会商制度,时间暂定每周日下午三点,会商内容包括:目前各村核查进度(已核查多少户多少人)、疑似不符合低保人员数量、疑似符合享受低保人员数量、下步工作打算。
四、成立工作专班
板桥集镇2023年低保年审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长:王永国 副组长:王华卫
第一核查组:东南片区(陶袁村、方刘村、瓦埠村、关庙社区)
组长:王辉 副组长:李康泽、孟醒
组员:郭小华、郭云标、薛伟、张云东、黄梦强、李锐锐、张莎
第二核查组:中部片区(桂光村、集南村、刘圩村、板桥社区)
组长:张少壮 副组长:王效国
组员:耿夫运、丁延昭、陈琳、张星、苑冰、李思琪、李金洁
第三核查组:西北片区(大付村、大苑村、李楼村、双鹿村)
组长:丁亮 副组长:李琳
组员:陈晨、白翠翠、刘明朗、黄梦强、耿小伟、方锋、张弛
第四核查组:东北片区(新三关村、乌集社区、白园村、和平村)
组长:韩秋实 副组长:胡博、朱卫国
组员:代昊宇、汪璇璇、葛磊、李磊、刘盼盼
五、开展时间流程
即日起,各村(社区)召开动员会议,并进一步学习《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1号)和《亳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工作的通知》(民社救字〔2023〕178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11月13日-11月26日,各村(社区)开展核查工作,每组核查人员至少3人,必须包括镇管区书记或包村干部,逐户填写《定期复核记录表》,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告知书》,告知后予以清退。
11月低,对存在争议的低保家庭提请镇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并留存会议记录。民政办将年审资料整理、统计、装订成册并留档备查,完善系统、证件年审记录、档案年审记录。12月3日前全面完成低保年审工作。
核查工作完成后,民政办将对各村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并针对年审核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五、工作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稳定。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坚持谁核查、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要对照相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及时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纳入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年审登记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严肃纪律,督查落实。各村(社区)要按照核查登记要求,认真开展核查登记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对核查登记工作不力、有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核查登记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办理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三)加强管理,巩固成果。各村(社区)要以此次年审核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低保管理工作的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我镇低保等低收入人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板桥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板桥集镇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板桥集镇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永国(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王华卫(镇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 张少壮(镇党委副书记)
王 辉(镇党委副书记)
孟 醒(镇组织委员)
胡 博(镇宣传委员)
王效国(镇党委委员)
丁 亮(镇挂职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琳(副镇长)
李康泽(副镇长)
朱卫国(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
张子锋(财政所所长)
黄梦强(民政办副主任)
徐 影(乡村振兴站站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华卫同志兼任,成员:黄梦强、苑冰。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