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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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0W691461/202403-00300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蒙城县庄周街道2023年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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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蒙城县庄周街道2023年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蒙城县庄周街道2023年临时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01 17:15 信息来源: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对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3-6倍(2268元-4536元)的救助。如有人员重伤,可在此基础上,再比照重大疾病临时救助标准进行复合救助。

二、对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补偿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根据近一年自负医疗费用情况,分档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2-10倍(1512元-7560元)的救助:累计自负费用5000-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1512元/户;10001-2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3024元/户;20001-3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4536元/户;30001-4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6048元/户;40000元以上的,救助标准为7560元/户。

三、对因家庭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可视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3-6倍(2268元-4536元)的救助。

四、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对特殊困难对象,可采取“一事一议”、“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实施多部门综合救助。

五、各县区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临时救助资金;要全面应用亳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临时救助无纸化审核确认;设立并动态补充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