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控辍保学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311-00038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蒙城县教育局2023年控辍保学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8 发布日期: 2023-11-28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311-00038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蒙城县教育局2023年控辍保学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8
发布日期: 2023-11-28
蒙城县教育局2023年控辍保学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发布时间:2023-11-28 21:14 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切实控制学生辍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局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16253 名,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20839名,初中入学率100%。

一、提高认识,依法控辍

1、健全控辍保学领导组织。成立以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基教股牵头,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切实履行责任。明确校长为学校“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局领导与局各股室包乡镇、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明确各自责任,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防止在校学生流失。

2、根据“义务教育”,各学区均成立了组织,制定了《控辍保学措施》,明确规定了学校、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建立了有效的控辍方案和制度。

3、持续宣传《义务教育法》,营造社会氛围。每学期各学校通过家长会、宣传单、宣传栏、微信群等形式,对社会,对家长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

二、规范教育行为,严格学籍管理

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班主任教师及时向学校报告未及时到校的学生情况,学校、学区及时向教育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防止并及时处理学生辍学。贯彻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籍管理的严肃性。

三、定期排查,管理控辍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排查的工作机制。每学期开学后,各学校对照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正常学籍名单,逐一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密切关注病假、事假学生返校就读情况;帮助因病不能到校的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在籍未在校的,逐人排查这类学生是否已到外校就读,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做到“人籍一致”;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辍学学生,摸清去向,及时做好有效的劝返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辍学。各校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和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上报学生就读情况。

四、形式多样,关注特殊群体就学

各学校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将家庭经济困难、适龄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点人群,坚持优先帮扶、重点关爱。一是定期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核查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制定促学措施。对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2023年全县适龄残疾儿童1481人,入学率96%。二是对贫困家庭学生,各校要建立专门台帐,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并落实帮扶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活动,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政策,严防因家庭贫困导致学生辍学。三是各校建立留守儿童台账,实行帮扶到人,责任到人的统一管理,实施牵手帮扶行动。

五、 丰富社团活动,助力控辍保学

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依托课后服务、社团活动及传统节假日等,定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把学校办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真正实现社团特色活动促德育,以德育感化学生,让有特长的学生展示自己,让学困生发现自己。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压实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积极开展教师家访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理解和认可,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合力。学校领导、教师要与学困生、贫困生结对帮扶,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营造尊重、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学校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教育质量来吸引学生主动入学。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配齐教学设备,完善配套设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控违规补课;严禁驱除或变相驱除学生离校;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不得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绩效分配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