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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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6742135391/202310-00094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以案释法”—王##食品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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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以案释法”—王##食品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以案释法”—王##食品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2023-10-20 15:10 信息来源: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烟花爆竹非法经营

案例报送单位: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供稿: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杨泽林

审稿: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李梅

检索主题词:烟花爆竹、行政处罚

二、案例正文采集

蒙城县王集乡全集街王##食品店未经

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调查报告

 

案情简介

2023 8 24 日,按照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赶赴王集乡全集街现场核查发现,蒙城县王集乡全集街王##食品店南侧一房屋一楼及后院厢房屋内存放有烟花 20 件、爆竹 61 件零 48 盘,均没有张贴“蒙城县日杂果品公司“字样或烟花爆竹”流向标识”的防伪标贴,且现场未能提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将上述烟花爆竹依法扣押于蒙城县日杂果品公司专库内。经领导批准,2023 8 29 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3 8 29 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王##进行了调查询问,其承认以上事实。

案件调查与处理

主要证据: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证明 2023 8 24 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蒙城县王集乡全集街王##食品店南侧一房屋一楼及后院厢房屋内存放有烟花 20 件、爆竹 61 件零 48 盘,均没有张贴蒙城县日杂果品公司字样或烟花爆竹流向标识的防伪标贴,且现场未能提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事实情况;证据二:《查封扣押决定书》,证明我局对该食品店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了扣押;证据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第 Y-6 号,证明我局扣押该食品店的烟花爆竹的名称、型号和数量已核实并登记;证据四:《调查询问笔录》,证明我局对该食品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调查。

当事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壹佰陆拾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违法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属于国家限制性许可范畴,该处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其行为必然存在违法性。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处罚标准:

对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1.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4. 违法所得8万元以上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典型意义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特殊爆炸物品,极易受温度、环境和人为等因素影响,无论是生产、运输和储存,还是销售和燃放等,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此外,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放着一颗“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杜绝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可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