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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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310-00283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典型案例】基本农田是红线 村民建房莫踩线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310-00283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典型案例】基本农田是红线 村民建房莫踩线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典型案例】基本农田是红线 村民建房莫踩线
发布时间:2023-10-10 11:46 信息来源: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情简介】

李老汉是蒙城县某行政村寨南庄的村民。最近让李老汉烦心的是独子建房选址的问题。李老汉和老伴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前年已出嫁,婆家家境在方圆十几里是能数的上的富裕人家,女婿在外打工几年,学会了室内装修,婚后在本地搞家装,小夫妻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也让老两口子放了心。儿子今年已二十四岁,也已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几年来提亲的媒婆是踏破了门槛,可这愣小子就是没看中。这不,今年春节邻居张婶的娘家侄女来姑姑家拜年,俩年轻人无意的接触,竟情投意合,经张婶从中牵线,双方的婚事基本定下。现在摆在李老汉面前的是得抓紧给儿子盖新房。建房位置选在哪呢?如果在庄里建房,现在通往庄内的道路,可都是泥路,一遇雨雪天气,出不来进不去,生活确实不方便。李老汉逐步打消了在庄内建房的念头。经反复考虑,李老汉决定把房子建在位于县道东侧自家的承包地里,一是房子靠着县道,阴天下雨不用再踩稀泥,出入方便;二是将来房子建好后,自己老两口可在屋内开个日用商品杂货店,收入可以维持日常开支,同时也能兼顾照看孙子。李老汉将自己的想法和家人一说,大家也感觉可行。

     今年三月份,李老汉在一番准备后,选好了黄道吉日,开始在县道东侧自家的承包地内动工建房。

【办理结果】

动工后的第三天,就被巡查的乡镇自然资源所发现,当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随后执法人员要求李老汉到所里接受调查。在所里执法人员通过查阅土地利用现状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告诉李老汉建房所占土地属永久基本农田。李老汉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的规定,依法应予以处罚。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向李老汉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分析】

我国耕地资源较少,为了保证国家的粮食战略安全,国家采取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对耕地实行特殊的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所谓的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均需报国务院审批。因此广大农村村民在建房选址时一定要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本案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态度坚决,力度很大。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案说法,宣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后,违法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缴纳罚款、拆除违法建(构)物、恢复土地原状,消除了违法状态。《土地管理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令和红线面前,都要打消企图侥幸过关的心理,早整改,早主动,进而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