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第六中学2023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校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6】13号),亳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亳州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2021年9月1日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我校从2021年起将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相关细则。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蒙城县第六中学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傅卫刚
副组长:戴 跃 闫守伟 王书浩
成 员:代文中 单 锋 陈灯峰 雷一帆 李 动
李 飞 张泰安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小组,由戴跃任组长。
评审小组成员:
组 长:戴 跃
成 员:代文中 单 锋 陈灯峰 雷一帆 李 动
李 飞 张泰安 谢 征 侯 艳 陈国权
同事设职评材料七人审核小组,由代文中任组长。
七人审核小组成员:
戴 跃 闫守伟 单 锋 陈灯峰 李 飞
代文中 雷一帆
二、基本条件
本项条件适用于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3.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4.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必要条件
本项条件主要用于竞聘岗位职数紧张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评审条件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1.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2.能力条件
(1)申报高级教师的,从教以来,必须担任班主任等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班主任等工作包括班主任、年级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社团辅导员或兼任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2)申报高级教师从教以来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支教教师提供支教期间的支教文件及考核合格材料、支教教案、出勤证明、支教学校年度考核工作证明或挂职文件;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或薄弱学校证明。
在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标准条件中,没有要求支教是在任期内,即从教以来有过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经历的均视作符合此条件;曾经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任教经历的不作支教要求。
(3)申报高级教师必须在现职基本任期内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四、竞聘流程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需竞聘,申报时本人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供学历、资历、业绩、教科研方面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学校竞聘,不提供者不予申报,逾期未报名者不予申报。
2.教师符合条件申请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本人应写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承诺书,同意按此细则第五条“竞聘实施量化细则”之规定参加量化评比。如当年达不到条件或达到条件因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申报而未能报卷的老师,要一如既往地认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以此影响工作。
五、评审程序
1.通过学校微信平台、公示栏等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收验证件。
4.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5.按照职评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
六、竞聘实施量化细则
本项竞聘细则主要用于竞聘岗位职数紧张的高级教师及一级教师。
1.根据2021年蒙城县教育局职评会议精神要求,申报高级教师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晋升高级职称的业绩类条件两项以上者且教研科研类条件一项以上者优先申报竞聘(此类人员简称双业绩)。
2.任现职期间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与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记分。县级三等奖加1分、县级二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市级三等奖加3分、市级二等奖加4分、市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三等奖加5分,省级二等奖加6分,省级一等奖加7分,国家级(部级)三等奖加7分、国家级(部级)二等奖加8分、国家级(部级)一等奖加9分。对于未注明获奖等次只注明部优、省优、市优、县优的获奖证书,根据去年市教育局职评解读会议精神要求,县优加3分、市优加4分、省优加5分、部优加7分。任现职期间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作为指导教师辅导学生获奖者,必须提供指导教师和学生获奖证书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竞赛的文件。市级三等奖加0.5分、市级二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省级三等奖加2分,省级二等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加4分,国家级(部级)三等奖加4分、国家级(部级)二等奖加5分、国家级(部级)一等奖加6分。发表的(CN刊号)论文著作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8分。
同一个作品多次获奖以最高级别为准加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竞赛作为辅导老师辅导多位学获奖生只取辅导获奖最高级别,不累积加分
3.任现职期间取得“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7分、国家级加9分。
4.任现职期间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先进工作者、最美教师”等称号,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7分、国家级加9分。
5.任现职期间作为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7分。
6.任现职期间结题科研课题,主持人县级加5分,市级加7分,省级加9分,国家级加11分;其他成员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
7.以上6项合计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分数相同者按从事班主任等工作年限排序,班主任等工作年限再相同者,按任现职年限排序。排序完毕,学校根据县人社部门所给的岗位空岗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人员推荐评审。
8.以上各条均在省、市、县人社部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精神指导下进行。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蒙城县第六中学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