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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311-00019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县教育局关于交通安全工作提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日期: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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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县教育局关于交通安全工作提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日期: 2023-11-13
县教育局关于交通安全工作提醒
发布时间:2023-11-13 16:27 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区、联盟校,县直各校,马店中学、庄周中心小学,城区民办学校:

根据11月10日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确保我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校车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进入冬季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各学校和校车服务公司务必落实校车的各项安全措施,对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车况良好,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各学区、联盟校要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并开展"回头看"跟踪落实。

3、各学区、联盟校要立即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公司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及应急处置方法宣传教育,要特别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校车驾驶人在行车期间不得接打电话、玩手机、发微信、看网页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随车照管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保我县校车安全运行。

4、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年龄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年龄不满16周岁的不骑电动车,切实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告诫家长、学生乘坐“黑校车”和超速超员车辆的危害,教育学生主动拒绝乘坐“黑校车”和超速超员车辆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蒙城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