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第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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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第八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蒙城县第八中学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5 发布日期: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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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第八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蒙城县第八中学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5
发布日期: 2023-11-15
蒙城县第八中学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11-15 17:03 信息来源:蒙城县第八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第八中学防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提高学校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依据《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4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宣传防雨雪冰冻灾害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县的有关规定,对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失职渎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依据《蒙城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蒙教安[2017]55号)通知精神,成立相应的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预防、处置等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学校的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由学校负责,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各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信息,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五)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效峰

副组长:魏香三  胡化廷

成  员:于胜学      王全军

各科室负责人  各年级主任  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是:

1、在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校教育系统的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2、监督年级的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分析、研究预防措施。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雨雪冰冻灾害情况。

三、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在易发雨雪冰冻灾害季节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继续坚持执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月查月报制度,应该经常性地检查校舍、教学设施等,要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报县教育局。

3、学校应在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置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学校基础设施。

四、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报告

1、各校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对雨雪冰冻灾害的预报,在接到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防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门的通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2、学校在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3、严格执行学校防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一小时内口头报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小时内书面报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灾情及时报县政府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4、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5、建立雨雪冰冻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存在的隐患,有权向教育局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防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五、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旦出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防雨雪防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立即作出分级应急响应。

(一)Ⅳ、Ⅲ级响应(一般灾害、较大灾害)

1、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各校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灾情,视灾情发展情况安排学校停课、校车停运以及组织住校学生离校回家,确保师生安全。

2、各校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

3、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搜集各校灾情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县防雨雪防冻灾害指挥部和市教育局报告,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按照县防雨雪防冻灾害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救灾工作。

(二)Ⅱ、Ⅰ级响应(重大灾害、特别重大灾害)

1、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督促各校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分赴所属学校,检查各校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组织人员除冰除雪,查看校舍受灾情况,对因冰冻雨雪灾形成安全隐患的校舍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2、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在第一时间派员到各校现场指挥、指导和督促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3、县教育局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辖区内学校灾情和处置情况。

六、防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责任追究

1、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学校校长是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

2、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事故过程中,因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所发生的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3、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