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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36A/202308-00010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蒙城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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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蒙城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关于蒙城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6:39 信息来源:蒙城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以来,蒙城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聚焦经济监督主责主业,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提高政府支出绩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不断助力蒙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一市一城三中心、一地一区三集群发展定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任务,基本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助力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发行专项债券27.45亿元,有力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阜蒙宿(淮北)铁路蒙城段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 8.48 亿元,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三是拨付企业发展扶持资金3.5亿元,支持产业发展作用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改善和保障民生投入进一步加大,民生事业迈上新台阶。全年民生支出 59.9 亿元,占财政支出的 85%。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等18 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投入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3.7亿元,统筹安排到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就业脱贫等具体项目,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发放兜底保障资金 3.3 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稳步提高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水平。

——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进一步深入,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而达到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效果。上线预算编制、会计核算、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等模块,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工作规范运转。继续实行全口径“四本预算”,实行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有效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7家单位128个项目预算资金25119.67万元,实际执行6375.29万元,执行率25%;另安排35家单位78个项目预算资金5544.13万元,当年均未执行。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家单位58个项目预算资金31519.18万元,实际执行8766.92万元,执行率28%;另安排18家单位71个项目预算资金37518.07万元,当年均未执行。三是转移性支付资金预算安排25家单位45个项目预算资金30545.5万元,实际执行6931.27万元,执行率23%;另安排37家单位96个项目上级转移资金28640.82万元,当年均未执行。四是6家单位7个项目当年追加资金1327.55万元未执行。

(二)收入预算刚性约束不够。一是11家单位罚没收入3737.06万元、5家单位行政性收费收入1080.02万元没有编制收入预算。二是4家单位收入预算5540万元,实际完成3262.41万元,其中2家单位收入预算140万元未执行。三是预算收入5251.35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三)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10单位以及17乡镇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预算结转结余合计954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8354.72万元、基金预算结余1189.32万元),当年底未按规定收回预算统筹安排,结转至2022年滚存使用。

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今年对信投公司2022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落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效果不佳。一是信投公司8家子公司中仅有1家公司连续2年实现盈利,其余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如:蒙城信投蒙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两年未实际运营,鲲网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等。二是对所属部分子公司缺乏严格管理,导致出现如:收费标准不统一、劳务派遣无考核、部分支出标准不规范等现象。三是未设置对外门户网站,公司采购、项目招标等工作不能及时对外披露。

(二)“三重一大”政策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未经董事会集体决策,直接指定广告制作商,涉及资金10.3万元。

(三)超标准支付活动用鞋和服装4.35万元。县信投公司2020、2021年以参加篮球比赛名义,超标准购买运动鞋、服装4.3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22年6月至8月,对蒙城县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项目设计、实施调整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部分项目设计内容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未按要求报市级主管部门批准;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调整审批手续,主要是工程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标段调整工程量,没有工程变更签证手续,仅有项目法人的变更情况说明;三是部分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后才办理签证变更手续,签证办理审批滞后。

(二)土壤质量监测点建设进度慢、选址不合理。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计划建设9处土壤质量监测点。截至审计时,其中3处尚未完成选址工作;1处正在建设中;2处虽已建成在用,但建设不达标、仅能监测温度和湿度,且选址不合理(位于村部后公厕旁和农户房前)。

(三)资产存在闲置现象。一是2018、2019年投资建设楚村镇李集、高圩等8个村20座泵站及配套水渠设施均未投入使用;二是2018年投资建设楚村镇水肥一体化灌溉项目配套电子设备已拆除或报废,水源井并且已被当成普通机井使用,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已经不发挥作用;三是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购置402套移动灌溉设备,其中222套闲置未用,102套被分配至非高标项目区;四是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购置20台粪肥机,仅使用1台,其余均未使用。

(四)项目工程款支付进度慢。一是2020年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和工程竣工审计,截至2022年5月底,累计支付12607.04万元,支付进度为63%;二是2021年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截至2022年5月底,累计支付9670.81万元,支付进度仅为 28.39%。

(五)超范围使用项目管理费。2018年至2022年5月蒙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共计支出80.08万元,其中用于其他项目支出36.07万元,超项目管理费使用范围。

(六)管护资金落实不到位。2018年项目建设以来,蒙城县共收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资金109.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9.2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截至2021年8月底,上述资金仍未拨付使用。

四、部分乡镇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2022年8月对漆园、庄周2个街道办事处以及乐土、小辛集等3个乡镇开展了2021年至2022年6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仍然存在。坛城镇2021年无预算列支派出所、办公设备、房屋维修、学校绿化等40.33万元;小辛集乡2021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42.74万,最终决算为45.28万元;庄周街道办事处2020年超预算支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巩固提升项目10.11万元。

(二)庄周街道办事处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2020年涡河闸后娄弃土区附属物租赁补偿155.67万元,实际支出47.49万元,执行率30.51%;2021年征迁资金176.9万元,实际支出7.37万元,执行率4.17%。2020年农村爱国卫生防疫运动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32.63万元和2021年庄周小区A六里小区老旧小区改造费用50万元未执行。

(三)漆园街道办事处文明办滞缴非税收入。该办事处所属文明办收取属地卫生费合计13.53万元,没有及时上缴财政所,滞缴时间长达17个月。

(四)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乐土镇2020年支付乐土派出所费用5.5万元和非该镇工作人员曹某春信息奖励款0.48万元;小辛集乡2021年支出吕望敬老院租车费0.56万元。

(五)部分乡镇存在违规支出现象。小辛集乡2022年多发放居民信息录入补助0.74万元;漆园街道办事处香山村2021年虚开发票0.23万元;庄周办事处2021年多支付表演活动经费0.2万元;坛城镇邓桥社区文化大礼堂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提前8个月支付质保金0.53万元;乐土镇2020年支付农药款39.36万元,先签合同后招标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乐土镇2021年购置消防车43.6万元、小辛集乡2022年购置电视机2.07万元,均未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形成账外资产;漆园街道办事处唐集村文化大礼堂,自2020年建成至今仍处于闲置状态;坛城镇2021年处置国有资产收益3.6万元,未报县国资委审批。

五、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费)方面

1.未执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截至审计日,县人防办未在蒙城县智慧城市综合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

2.应付未付监理费21.19万元。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县人武部新营区和国防动员训练基地、县供电公司电力调度及应急指挥中心2个项目,主体结构均已在2022年6月完成,但是建设单位蒙城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支付监理费21.19万元。

3.存在滞缴、少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为。一是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4.09万元,应于2020年1月31日前缴纳,实际缴纳为当年6月16日,滞缴超过100天以上。二是县阳光花园安置小区东区和嵇康(万庄ABC)安置小区2个项目,少建157.96平方米,少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6.85万元。

4.清单控制价多计103.22万元。县供电公司电力调度及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实际未按图纸施工,增加商砼用量1569.65立方米,造成多计造价103.22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县教育局未按照规定与中标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4月,县教育局对250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深圳市丰源鸿饮食管理公司等6家企业中标。截至20226月,仅21所学校分别与2家中标企业签订了采购合同,其他229所学校,长达一年多时间未能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2.涉企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农业农村局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2笔资金超过1年未拨付,涉及7家企业137.96万元。

3.涉企奖补资金未发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应拨付2020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奖补资金23.40万元,截至20226月,应发未发奖补资金13.35万元。

4.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程款。一是县水利局陈桥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费1.98万元,拖欠2年零9月支付;未按规定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314.16万元。二是楚村镇政府、立仓镇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程款,涉及3家企业工程款313.95万元。截至20226尚未支付。

(三)救灾资金方面

1.资金拨付不及时。2021年10月中央下达我县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45.1万元,县应急局于2022年4月7日才将上述资金分配到相关部门,滞拨时间长达6个月。

2.未按最低标准发放救助资金。小涧镇小涧社区、窑山村应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发放付某某、杨某某等10户家庭救助资金,合计0.3万元,实际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发放救助资金0.2万元,少发放0.1万元救助资金。

3.审核把关不严,个别信息填报不准确。板桥集镇新三关村发放31户家庭救助资金合计1.16万元,发放数据显示受益人均为“信用社”,基础信息数据填报不准确。

六、公共投资及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暖民心”政策落实方面

1.发放部分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不精准。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相关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资金未发放到本人账户,而是打入其他人员账户,涉及27个幼儿园341.7万元。

2.未制定县级托育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县卫健委2022年累计发放24家托育机构幼儿1311人次托育补助资金73.8万元,仅按照市民生办方案要求,以实际入托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进行补贴,没有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对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和入托时限等进行明确或细化。

3.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县民政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对老年助餐点的日常监管。截至审计日,只有县民政局开展巡查督查3次。

4.老年助餐点运营服务不规范。一是没有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审计发现篱笆镇何塘村、立仓镇张长营村等5个老年助餐点没有将食品许可证、健康证等上墙公示,未落实“六公示”制度。二是部分助餐点经营证件不齐全。全县77个老年助餐点仍有小涧镇灵山村、乐土镇陈营村等38个助餐点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残疾人保障和农饮工程方面

1.县残联没有及时发放双涧镇、乐土镇等4乡镇179件残疾人辅具,其中个别村领取的残联人康复器材存在闲置现象。

2.县残联187名残疾人2022年6月前已死亡至2022年12月仍未注销残疾证。

3.县水利局工程队滞缴应上缴的农饮水入户费69.6万元。

(三)绕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跟踪审计方面

1.项目交工验收组织不及时。项目施工单位于2022年6月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截至2022年9月建设单位才组织开展交工验收工作。

2.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运营担保。项目于2022年9月完成交工验收工作,进入通车试运营阶段。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在通车试运营阶段应办理运营担保。截至2022年11月,尚未办理运营担保。

3.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应在开工时缴纳工伤保险261.6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0万元,均未及时缴纳,滞缴期限分别为5个月、8个月。

(四)北凤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方面

1.未按施工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北凤沟河道治理、涵闸站中标合同价6720.49万元,截至审计日,实际到位资金6040万元,已支付工程款3287.05万元,仅占合同价的48.91%。

2.河道管理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河道堤防、涵闸和泵站等,缺少防溺水安全警示标牌,特别道路转弯处无安全警示标志;河道管理范围界桩缺失,管理界限不明显。

、审计建议

(一)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进一步细化、量化“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等预算,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增强预算约束力,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牢牢守住财经纪律“高压线”。

(二)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政策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坚持零基预算理念,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做实做细优质项目储备,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加快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抓紧抓实审计问题整改。深入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重大问题、重大风险责任到人,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见人见事、有力有效、常态长效。要进一步强化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蒙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