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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33M/202403-00017 组配分类: 住房救助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办事指南信息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日期: 2024-03-13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33M/202403-00017
组配分类: 住房救助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办事指南信息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日期: 2024-03-13
2024年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办事指南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3 15:46 信息来源: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保障对象和范围:

保障对象:是指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且住房情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符合本地区住房保障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保障范围:在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和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 申请条件和所需提交资料:
1.1城镇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市规划区内户籍,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区内户籍;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时,需向家庭居住地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在同一户籍本上,或通过婚姻链接成为一个家庭的;
2)单身居民(不含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的,应具有城市规划区内户籍;
3)在县城镇规划区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18平方米标准;
4)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超过规定的收入线标准;
5)主体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城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发放政策。

1.2城镇居民家庭申请公租房时,需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2)机动车辆购车证明(拥有机动车人员提供)。
2.1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时, 需在城区已办理居住证;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时,需向家庭居住地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户籍不在本地行政管辖区范围内,已办理城区居住证;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用手续;
3)在县城镇规划区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18平方米标准;
4)单位近期连续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公积金;
5)主体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城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发放政策。

2.2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时,需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居住证;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用手续。
3.1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时,需毕业不满五周年。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时,需向家庭居住地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五周年的(不含在职教育)。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用手续;
3)在县城镇规划区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18平方米标准;
4)单位近期连续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公积金;
5)主体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城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发放政策。

3.2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时,需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用手续。
三.申请材料范本:

在完成注册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后,登录账号后 在申请材料页面查看

四.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申请流程:开始-递交申请-受理-审核-审核结果-公示-办结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办结(不包含公示期)

五.受理地点:

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网上常态化申请与线下社区代办点代理申请相结合:

1.皖事通APP(蒙城县公租房申请模块)

2.安徽政务服务网(蒙城厅) 网址:http://b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e437305646a6471c9e1d3bcb5baa17d5

3.社区代办点:蒙城县城区规划区内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代办点

六.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8-2975791

监督电话:0558-297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