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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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819/202305-00047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以案释法 典型案例】杜绝公路超限运输行驶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0 发布日期: 2023-05-20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819/202305-00047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以案释法 典型案例】杜绝公路超限运输行驶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0
发布日期: 2023-05-20
【以案释法 典型案例】杜绝公路超限运输行驶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23-05-20 08:44 信息来源: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举办单位: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普法对象:    道路运输经营者、场站码头业主等  

   普法活动形式:           现场宣传              

   普法活动日期:    2023   年  05  月   20   日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何宁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审稿:(实名,逐级)      牛坤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检索主题词:          普法教育、法治宣传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法治宣传、宪法宣传、教育、普法、主题、活动、案例)

二、案例正文采集










杜绝公路超限运输行驶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活动概况】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普法宣传工作开展需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推行科技“治超”、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针对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为了营造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舆论环境,为下步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做好前期准备,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受到显著成效。

  一是大造声势,扩大影响。在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标语20幅,出动宣传车12次到各乡镇集市,用高音喇叭广播整治工作宣传资料,到石料厂、停车场等地散发宣传单1200份,在街头展示道路安全宣传画板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针对码头、水泥厂、砂石料场、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和道路货物运输场站等货物集散地的企业,邀请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会议上宣传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分析了当前超限超载的严峻形势,认真听取了各企业代表、货运车主和驾驶员代表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日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三是部门联合、共同发力。蒙城县交通运输局主动与交警=等有关部门联系,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商讨整治工作措施,征求整治工作建议。在此基础上将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有关部门的整治责任,并在县政府领导下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普通公路超限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蒙城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补短板、强措施、增实效,保护公路灾后重建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个目标开展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了超限治理办公室力量,召开了专题工作会,通过深化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控、以科技手段推动超限治理等措施,超限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重点宣传内容】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利用场站、码头及路面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针对公路超限违法行为的治理及普法宣传。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理原则,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协作配合,完善了抄告制度和各部门之间治超协调联动机制。二是落实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强化“企业负责、行业监管、政府监督”的工作机制,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码头、水泥厂、砂石料场、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和道路货物运输场站等货物集散地装载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联合巡查监管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分散暗访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督查,深化重点货运源头排查。三是加快推进治超检测站建设,推动科技治超。治超检测站不停车自动计重检测和非现场执法系统同步纳入建设,解决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冲站、堵站、内外勾结等突出问题。四是强化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使用。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多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机制,实现各部门基础数据及时对接,信息互联互通,真正做到“黑名单”车辆及驾驶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五是坚持一站式查处机制,严把路面管控。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点,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普通公路超限治理 “一站式”联合执法,实行联勤联动。固定治超检测站实行24小时检测,流动治超主要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路段、重要区域开展巡查管控。对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运输车辆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理。对非法改装车辆和加装活动栏板变相改装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强制恢复原状。交通部门对其实施处罚并纳入黑名单,不予年度审验,同时吊销驾驶人的从业职格证。坚持卸载为主的治超政策,严禁以收代管、以罚代卸,对超限车辆必须实施卸载,不卸载不予放行。对超限比例超过50%以上的恶性超限车辆,在路政部门强制卸载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和驾驶证扣分处理。六是坚持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和处罚标准。除运输危险化学品和依法办理了《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运车辆外,其余货运车辆装载,要求在超限治理工作中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认定标准,不准违反处罚规定,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

【活动特点和效果】

本次针对车辆超限超载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货车超限超载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桥梁设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路政管理的一大难点问题。货车超限超载危险极大,多年来,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不断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的宣传和整治力度,收到了一定成效,但超限超载违法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给公路安全和道路交通环境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相关统计数据显示,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为保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蒙城县交通运输局持续加大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将1年内货车超限超载3次以上的行为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出现一起,吊销一起,绝不姑息手软,为全县道路运输平安畅通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律链接】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第十二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超限 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 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 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