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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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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0660605/202001-0006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12 发布日期: 2018-10-12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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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蒙城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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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12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读

 

我交了生育保险,我老婆没有生育保险,请问生孩子能报销吗?

 

依据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应当具备用人单位连续履行缴费义务满9个月的条件。您的妻子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如果您所在单位为您连续缴纳东至县职工生育保险费至您妻子生育月份满九个月,方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相关规定待遇。
  • 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50%标准支付。其中,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定额补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差至50%。

三、如果您符合前述享受待遇的条件,在您妻子分娩前,您需要到县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男方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4、女方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5、男方单位证明(需盖章),内容为:何时购买生育险,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6、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证明(需盖章),内容为:女方基本情况,是否确属无工作,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需要户口所在地计生服务机构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