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3-08-17 16:46
信息来源: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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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安全监督检查效能,体现安全监管客观公正,结合全省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 全省系统在安全督查中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是指安全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依照督查职责对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检查情况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应当坚持问题导向、依规监管、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省局(公司)安全管理处负责牵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省系统各单位(部门)参照实施。
第五条 省局(公司)安全管理处组织建立健全“两库一单一表”,实现全覆盖。
检查对象库: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分专业、分层次、分地域监管的要求,分类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的录入、维护、动态调整应及时在全省系统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检查人员库: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按人员信息分类检索、按照检查事项分类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库应及时更新。
检查任务单: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将检查对象涉及的生产经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场所列为检查部位,形成检查任务单。
检查表: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规定,分类制定各类场所的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的修订情况,及时进行修改调整。
第六条 实施随机抽查,应当根据监管对象的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具体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隐患整改不彻底或者事故频发的监管对象,应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七条 实施随机抽查,每次至少抽取三名检查人员,指定一人为组长,当抽取的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予回避。
第八条 检查人员检查时,应出具安全检查人员有效证件。
第九条 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对于存在高风险的场所,应及时告知检查人员。
第十条 随机抽查结束后,除涉密事项外,抽查情况和结果信息应通过受检单位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并及时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检查。
第十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纳入全省系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局(公司)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