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招生管理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308-00022 组配分类: 招生管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程序与时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308-00022
组配分类: 招生管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程序与时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程序与时间
发布时间:2023-08-14 17:00 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报名登记、初审(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交学生相关信息,招生学校对提交上传的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对符合入学条件并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的,确认受理并录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的入学证明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或村(社区)代办点,由具办人代为办理。不能完成网上报名和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可向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相关的入学证明材料,由学校线下初审。

(二)复审、公示、发放通知书(2023年8月19日—2023年8月23日)。城区学校线下初审通过的入学材料,报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乡镇学校招生材料复审由学区负责。录取结果在学校、村(社区)或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示。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