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2023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担当作为的工作实绩,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统筹谋划,法治建设持续稳步推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4月28日,县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年度工作要点并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3月23日,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领导干部轮训班和主体班重点课程,4月10日,邀请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领导为全县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讲座。上半年,累计开展中心组学习32场次、专题讲座26场次、“六进”宣传活动30场次。2月22日,代表县政府向县委报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蒙城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考核评价实施暂行办法》,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法治蒙城的生动实践。2月2日,印发《蒙城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4月28日,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述法评议会议。落实《中共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对亳州市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序时推进整改。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3月10日,我县“5+N”矛盾化解会商机制被命名为全省示范项目。
三是开展专项活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亳州市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公共政策未兑现和政府协议未履行问题排查梳理,共排查、兑现公共政策问题6个。4月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8项。为全县60余家民营企业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择优推荐3件参与市级评选。
四是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各项任务落实。6月19日至21日,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中期督察,全面了解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一规划两方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督察结果通报全县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是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覆盖。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蒙城县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将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或设立公职律师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定《蒙城县党政机关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决策事项清单》,保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效参与决策论证和法律事务,定期开展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或设立公职律师情况摸排,逐步提高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覆盖率。全县48家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或设立公职律师,有力地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围绕法治为民,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督促指导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84余场次,受教育人数5.6万人次。春节期间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和“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寒假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开展“法治灯迷有奖竞猜”、“迎新春送法治春联”走进乡村、 社区活动。开展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6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联合县法院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300余人次。面向社会征集法治文艺作品78篇。协助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专题学习36场次,观看国家安全宣传片40场次。4月15日上午,县委国安办、县法宣办等15家机关单位,在圣人殿广场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场集中法律咨询活动,设立法律咨询台15处,布展图版40块,散发宣传资料1.4万余份。
二是持续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各智能设备向群众提供律师视频解答3364人次,情景咨询607人次,法律援助咨询396人次,人民调解咨询411人次,行政复议咨询13人次。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件,其中农民439件,农民工案件221件,为农民工讨薪680余万元,妇女案件137件,未成年人案件51件,老年人53件,残疾人12件,低保户17人,军人军属1件。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52家,提出合理化建议106项。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地开展咨询服务10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1500余条。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知识及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提高律师队伍政治素养。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主题,组织演讲比赛,引导律师诚信执业,履职尽责。开展律师行业规范提升年活动。对照《亳州市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清单》《亳州市律师执业负面清单》建立《规范化建设问题清单》《律师个人问题清单》等,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拓宽复议受理渠道,在全县17个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方便群众申请,上半年,办理行政复议20件。完成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42件,提出意见建议26条,其中,公众参与5件,征求企业意见2件,风险评估3件。
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3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第十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的通知,经实地审核,确定114个村(社区)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4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是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和乡镇综合执法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和省委编办《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文件精神要求,印发《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和《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蒙城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县委编办牵头,县司法局配合,深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赋权工作。赋予经济发达镇乐土镇377项,乡镇人民政府315项,街道办事处286项,经济开发区100项。
(三)围绕安全稳定,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严格重点人群管控。召开“春节、两会”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全稳定会议,及时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56人,其中:缓刑430人,假释17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办理入矫199人,期满解除214人。运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在矫通”APP、手机定位进行信息化核查9万余次,常态化见面核查2770人次,开展“一月一主题”集中教育100余场次。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摸排,走访重点对象282人。上半年衔接安置帮教对象255人,其中重点人员36人,落实必接必送36人。加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及时向辖区内派出所发送通报函36人次,双列管函3次。开展“庆六一关爱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未成年子女大走访”专题帮扶活动。完成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669例。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蒙城特色调解品牌。建立特色百姓评理说事点23个,及时收集信息,化解基层矛盾,上半年,收集信息168条,化解纠纷146件。积极指导各级调解委员会开展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建设”专项行动。受理人民调解案件4530件,调解成功444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开展人民调解宣传30场次,业务指导110次,调解员培训共计65场次3600人次。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18场次。组织观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活动11场次。
(四)围绕服务大局,护航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法治体检,防范化解企业风险。积极组织全县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切实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和矛盾纠纷,促进企业提质扩量增效。
二是协调对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联合印发《关于蒙城县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接收案件200余件,有效减轻企业诉累。
三是帮扶教育,依法保障生产经营。联合县检察院出台《蒙城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全县10余名涉民企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岗位的矫正对象全部落实“一企一册、一企一策”精细化管理。审批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跨市县申请2件、批准外出14人次。建立社区矫正跨区域协管机制。通过“人防+技防”、部门联动协查等形式探索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新路径。
(五)围绕政治引领,建设忠诚担当司法铁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开展系统化、经常化政治学习。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专题研讨4次、讲党课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2次、政治轮训1期,为期4天,共计1190人次。严格执行2023年度主体责任谈话行事历,开展每月月主体责任谈话41人。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年”活动,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信息。4月24日,召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传达学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5月28日,召开本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坚定不移开展意识形态斗争,加强司法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建设。上半年,编发原创信息报道77条,省、市级媒体刊发37条,纸媒刊登信息2条。举办政治轮训暨能力提升培训,邀请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室主任陈凯进行专题培训。局班子成员每月汇报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上还有差距,学习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实践性,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模式老旧,吸引力不够。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集体学习时经常性是灌输式进行,导致学习效果不够明显,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的次数和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干警队伍参差不齐,在熟练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相对有限。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上单位之间有差距。个别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不够重视,为了上会而审查的情形还偶有发生。
(三)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频次和深度不够,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未实现全覆盖。
(四)普法的内容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普法的效果还需要持续提升。
(五)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尽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常年保持100%,但主要负责人出庭次数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准确把握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政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努力为司法建设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供给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以“一规划两方案”及依法治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狠抓“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及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氛围,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三)抓牢特殊人群稳控工作。完善日常管理,落实见面核查和个别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进行常态化的隐患排查,围绕婚姻家庭、性格特点、收入情况、工作情况等方面进一步加深了解,及时掌握风险隐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社区矫正“队建制”前期谋划工作。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安置帮教衔接、教育、帮扶、管理等环节工作力度,落实帮扶强化服务。做好重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发挥亲情感化和社会帮教作用,提高帮教质量。
(四)完善合法性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办、起草单位等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不审查不上会”、“不审查不发文”,以更实的举措积极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五)从深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立足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化解在萌芽状态。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重点抓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化解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六)持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配合市局对推荐申报的第十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复核,加强对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持续开展法律“三巡”活动。对征集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召集法治演艺团队深入乡村社区,运用农民文化礼堂开展法律“巡展、巡讲、巡演”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做好全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做好2023年江淮普法行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做好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和动态管理。
(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全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024年)》的通知要求,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继续对老旧司法所进行改建,推进司法所的提档升级建设。持续强化司法所日常工作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