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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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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61W/202308-0007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蒙城县统计局2023年工作谋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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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蒙城县统计局2023年工作谋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蒙城县统计局2023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3-08-14 08:58 信息来源:蒙城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我县实现“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组织开展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完成经费预算编制、普查机构组建、普查人员选聘、业务培训、普查物资采购等,开展清查摸底工作,为正式登记形成普查底册。

(二)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预判,做好数据服务和数据发布解读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每月25日前后,编印上月《统计月报》,全年11期;撰写统计分析(专报、快报、分析),全年共40篇;2023年3月底之前发布《蒙城县2020年统计公报》,9月底之前出版《蒙城统计年鉴》。

(三)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每季度次月25日前后,公布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经济总量和增幅以及产业结构。

(四)做好“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和全县24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公布。“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次月10日前完成数据上报。待上级数据反馈后,公布每月24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五)按时申报投资项目、规模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业。每月会同相关部门,申报规模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入库纳统。

(六)扎实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落实相关统计法规制度;全年开展两次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