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蒙法宣办〔2023〕2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填写2023年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附件2),于4月6日前报县法宣办备案,电话:7662319,邮箱:mcpfb@163.com。
蒙城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抓好中期检查评估,创造性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现代化美好蒙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通过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全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多种形式,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
4.突出宣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好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参加2023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5.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积极参加全市第二届民法典知识竞赛。
6.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平安建设、反有组织犯罪、家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援助、退役军人服务、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主题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
7.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8.加大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法律援助法、人民调解法、仲裁法、社区矫正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宣传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9.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
二、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县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10.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11.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全省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贯彻落实,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持续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季度考法”。推动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1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指导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落实,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完善“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规范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管理。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积极参与全市组织的法治动漫亲子手绘比赛等。
13.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常态化在10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
14.组织开展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推进“普法行、宣传行、督查行”各项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5.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市工作举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发我县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
16.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已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内容,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果。推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设计推出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
17.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鼓励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积极创作法治动漫微视频,统筹做好作品征集、展播展示、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确定1—2个法治文艺演出专业团队,结合群众法治文化需求,持续开展法治文化宣传“三巡”(巡讲、巡展、巡演)活动。
18.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优势,形成互动传播。创新普法方法手段,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不断完善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9.制定实施《蒙城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督查复核工作,开展全县第十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命名工作。
20.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和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五、做好中期检查评估,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
21.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组织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和通报表扬工作。
22.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县直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指导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过程。加强典型法治案例征集、审核、报送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23.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普法。建好用好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科学分析、统筹指导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建设。
24.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县广播电视台、县法治文化公园“法治融屏”、“法治蒙城”微信公众号作用,推动县主流媒体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
1. 2023年全县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 2023年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3. 2023年全县重点普法目录
附件1
2023年全县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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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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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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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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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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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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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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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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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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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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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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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年度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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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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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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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分发挥县普法讲师团作用,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军营和单位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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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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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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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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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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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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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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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动宪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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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2023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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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县人大监司工委
县直工委
县司法局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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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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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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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县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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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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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举办宪法学习宣传专题讲座。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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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县人大监司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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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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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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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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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平安建设、反有组织犯罪、家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援助、退役军人事务、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2. 围绕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主题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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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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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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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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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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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2.组织开展“典亮村居 振兴乡村”“典亮校园 护航成长”“典亮企业 助力发展”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3.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4.积极参加全市第二届民法典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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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国资委)
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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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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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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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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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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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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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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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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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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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主题辅导讲座。
2.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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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县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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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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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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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着眼于不同受众的多元化法治需求,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业家等社会群体量身定制精准化普法方略,开展分众式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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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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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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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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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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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网上、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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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县直工委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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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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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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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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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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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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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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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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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续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季度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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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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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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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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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
2.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完善“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制度。
3.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
4.开辟“第二课堂”,举办青少年读书、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暑期法治实践等活动。
5.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规范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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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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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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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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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常态化在10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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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14个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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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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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落实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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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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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县民政局
县法宣办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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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实施《蒙城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督查复核工作,开展全县第十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命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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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县民政局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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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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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抓好农民工输出地和农民工聚集地以及农忙季节和农民工返乡时期的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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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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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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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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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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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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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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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送法进企业”为载体,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对涉及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解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非公财产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2.每年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期。
3.企业领导班子每季度学法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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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国资委)
县经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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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联
县总工会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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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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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网站、移动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辟网络法治专栏。
2.积极利用网络组织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网民遵纪守法意识。
3.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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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网信办
县公安局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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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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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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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强化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事项跟踪问效、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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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宣传重点任务及具体举措,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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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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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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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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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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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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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蒙城广播电视台、各主要宣传媒体、普法成员单位,结合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全面展开宣传,努力构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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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广播电视台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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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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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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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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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典型法治案例报送工作(每季度报送不少于一篇)。建立司法、执法案例库,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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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县检察院
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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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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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庭审审后释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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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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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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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司法、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载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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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监司工委
各司法执法机关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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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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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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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县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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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优势,形成互动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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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县委网信办
县广播电视台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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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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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普法方法手段,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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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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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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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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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做好中期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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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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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工委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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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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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好用好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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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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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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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和通报表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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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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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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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已建成基地的管理和使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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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宣办
县委宣传部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文联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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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有关单位
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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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开展法治文化优秀作品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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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微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普法宣传创作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传播平台,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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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1—2个法治文艺演出专业团队,持续开展法治“三巡”(巡展、巡讲、巡演)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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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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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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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普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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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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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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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内容
(根据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10部以内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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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本年度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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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根据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列举10个以内项目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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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普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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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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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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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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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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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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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3年全县重点普法目录
一、法律
1.根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3.普法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宗教事务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地下水管理条例》
《安徽省信访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亳州县旅游促进条例》
《亳州县养犬管理办法》
《亳州县再生水管理办法》
《亳州县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亳州县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亳州县城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订版)》
三、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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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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