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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402-00305 组配分类: 社会团体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变更住所)办事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2-21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402-00305
组配分类: 社会团体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变更住所)办事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2-2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变更住所)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21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法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二、实施对象  

社会团体

三、法定条件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需要变更的,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申报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3.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产权为社会团体所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产权人无偿提供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注明期限;租用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5.主管单位批文; 

6.《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旧证回收);

7.《社团章程核准表》; 

8.修改后的新章程。

五、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县民政局办公室审查相关资料,决定是否受理。

3.审核:县民政局办公室审核资料。

4.审批:县民政局审批。

5.制证、发证:县民政局办公室向申请人发放证件。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60日。  

2.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