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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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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565978M/202305-0003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6 发布日期: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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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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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6
发布日期: 2023-05-26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6 17:51 信息来源: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149

委员提案的

 

邵俊强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建老红军邵光纪念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查询相关文件资料,同时与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宣传部门对接,了解到,19888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发的《关于重申严格控制建立纪念设施的通知》第一条:建立纪念设施必须从严控制。今后,非经党中央、国务院特许,不得再新建个人纪念馆和设立个人故居”。2019年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第四章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烈士纪念设施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立烈士纪念设施,其中个人纪念馆非经党中央、国务院特许不得新建。因此修建老红军邵光纪念馆暂不具备条件。

感谢您对我县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