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监督举报的权利。
一、行政复议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2、申请部门:
亳州市气象局;
蒙城县人民政府
3、地址:
亳州科普公园华佗大道与百合路交叉口
蒙城县司法局办公大楼
4、电话:
亳州市气象局: 0558-5510502
二、行政诉讼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申请部门:蒙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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