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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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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8751/202305-0028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蒙城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5 发布日期: 2023-05-0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8751/202305-0028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蒙城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5
发布日期: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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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蒙城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5 08:56 信息来源: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防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结合蒙城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拟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亳州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在对各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我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文件起草过程

已征求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小辛集乡、三义镇、乐土镇、楚村镇、立仓镇意见。其中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发改委、小辛集乡、三义镇、乐土镇、楚村镇、立仓镇反馈无意见。

县城管局反馈:第101页附件九蒙城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一览表中,“应急灯”数量改为I0台;“视频监控探头”数量改为6个;“防撞护栏”改为“一、二级保护区围栏”,数量“6.6米”改为3600米;“标牌”改为“警示标牌”,数量“178个”改为“60个”。予以采纳,并修改。

县交通局反馈:一是应急预案中2.3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部分:“(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跨越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协助处置交通事故次生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后及时启用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建议修改为:"(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跨越水源保护区公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处置交通事故次生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已采纳。二是应急预案中3.2信息通报程序(1)固定源突发事件:对常兴货运码头、常兴码头加油站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部门部分建议加入县交通运输局,已采纳。三是应急预案中6污染源排查与处置6.1调查重点表(危化品运输车辆和船只的异常情况),落实部门建议加入县公安局,已采纳。四是“应急预案中表述吸附油类的油毡,是否是指吸油毡”,已明确。五是应急预案附件九应急预案物资,建议水厂针对环境情况增加吸油毡、围油栏、灭火器等应急物资,不予采纳,因附件九为相关水厂应急物资储备现状。

四、工作目标

《蒙城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后,能够科学有序高效应对地表水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方案主要内容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蒙城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主要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工作组组成。蒙城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二)应急响应

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响应分级、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

(三)应急保障措施。

一是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二是应急队伍保障。加强水源地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三是应急资源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质保量的储备和供应是应急抢险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应急管理局负责救援物资发放,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财政局负责调拨事件应急体系运行经费,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

四是经费保障。蒙城县人民政府应保障处置蒙城县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捐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应急处置结束后据实核销应急处置费用;加强应急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等。

五是其他保障,包括技术保障、物资运输保障、医疗卫生救助保障等。

六、创新举措

      一是蒙城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避免了指挥混乱二是分工明确,出现应急事件后,各单位按照职责划分,完成各自任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成立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广泛宣传,在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作用;三是要明确职责、快速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实行清单式管理,迅速启动,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四是要做好人员、技术、资金的保障工作。五是强化过程管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姓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朱明

政策咨询电话:0558-768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