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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303-00352 组配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蒙城县2022年第1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文号: 蒙政公〔2022〕69号
发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303-00352
组配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蒙城县2022年第1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文号: 蒙政公〔2022〕69号
发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蒙城县2022年第1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4:42 信息来源: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城关街道、庄周街道、乐土镇、双涧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蒙城县2022年第1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范围

该批次拟征收地块位于城关街道望月社区,庄周街道二里吴社区、鲲鹏湖社区、贵真社区、十里社区、马店社区、万湖社区,乐土镇李大寨村、杨桥村,双涧镇双涧村、老集村境内,拟征收集体土地6.2823公顷,其中:

DK001、DK002位于庄周街道万湖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3258公顷,四至为南至濮水路,北至永兴路,东至庄子大道,西至刘海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03位于庄周街道马店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016公顷,四至为南至秋水路,北至周元东路,东至东外环,西至经十八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04、DK005位于乐土镇杨桥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1542公顷,四至为南至纬三路,北至纬二路,东至安驰大道,西至经八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06、DK031位于乐土镇李大寨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6214公顷,四至为南至南环路,北至在建创业二路,东至经七路,西至创业一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07—DK009位于乐土镇李大寨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5068公顷,四至为南至纬七路,北至纬四路,东至经三路,西至经二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10、DK011、DK030位于双涧镇双涧村、老集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8309公顷,四至为南至现状村庄,北至S307,东至现状农地,西至现状农地,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12、DK013位于庄周街道贵真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242公顷,四至为南至濮水路,北至八蔡路,东至南华路,西至北蒙大道,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14—DK016位于庄周街道十里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3430公顷,四至为南至乐土路,北至民健路,东至嵇康南路,西至北蒙大道,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17、DK018位于庄周街道鲲鹏湖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032公顷,四至为南至三义路,北至濮水路,东至西一路,西至经十四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19位于庄周街道十里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463公顷,四至为南至晶工广场,北至现状农地,东至嵇康河,西至南华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20—DK023位于庄周街道二里吴社区、鲲鹏湖社区,城关街道望月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9419公顷,四至为南至永兴路,北至鲲鹏路,东至经十七路,西至灵山大道,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24位于庄周街道二里吴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3056公顷,四至为南至政通路,北至三阳路,东至李洪西路,西至李长沟,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25位于庄周街道十里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5220公顷,四至为南至三友路,北至濮水路,东至北蒙大道,西至望月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26、DK032位于庄周街道十里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2898公顷,该地块为线状道路,二至为南至三义路,北至三友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DK027—DK029位于庄周街道马店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3656公顷,该地块为线状道路,二至为南至乐土路,北至周元东路,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目的

该用地位于蒙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0〕152号)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补偿标准

(一)、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以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8日开展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权属单位

面积

(亩)

区片标准

(元/亩)

土地补偿标准

(元/亩)

安置补助标准

(元/亩)

合计补偿费用

(万元)

城关街道望月社区,庄周街道贵真社区、二里吴社区、十里社区、鲲鹏湖社区,乐土镇杨桥村、李大寨村

71.376

46600

18640

27960

332.6122

庄周街道马店社区、万湖社区,双涧镇双涧村、老集村

22.8585

44400

17760

26640

101.4918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标准。

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蒙城县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8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实际为准,青苗补偿标准为1500/亩。

安置方式:本次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拟按货币补偿方式予以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告知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