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11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全面启动“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动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首次对全县8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评价,共评出18家A类企业、44家B类企业、17家C类企业、9家D类企业。按照2023年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安排,要求启动实施2022年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特制定《蒙城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起草依据
1、安徽省亩均效益评价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2、《关于全面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21〕67号);
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亳亩均办〔2023〕1号);
4、亳州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通知》。
三、起草过程
2023年1月底,县亩均办(县经信局)牵头起草方案初稿后,县经信局局长办公会上听取了方案初稿的汇报,并进行了3次集中讨论。3月20日发文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5月19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县亩均效益评价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了集中讨论,并在书面征求15家成员单位意见后,形成本送审稿。
四、征求意见情况
县亩均办于2023年3月20日发文向22家县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3月22-27日对22家县直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梳理汇总,该方案19家单位反馈无意见,3家单位提出修改意见;5月19日在全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推进会上,再次征求了15家成员单位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1条修改意见,其他单位反馈均无修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吸收修改完善情况
1.县发展改革委建议:“(三)实施差别化用能保障政策”本条内容修改为“(三)实施差别化用能保障政策。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能需求;对B类企业给予适度支持;C类、D类企业列为首批限供对象。(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我办予以部分采纳。送审稿已修改为“(三)实施差别化用能保障政策。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能需求;对B类企业给予适度支持;实施有序用能时,C类企业作为限供对象,D类企业作为首要限供对象。(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牵头)”
2.县市场监管局建议:将“附件1成员:****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修改为“成员:康建超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我局予以采纳。
(二)没有修改情况
1.县财政局:
(1)附件2:评价指标解释、有关数据来源及部门职责中第二项第7条“县财政局:负责实施差别化财政支持政策,会同人行蒙城支行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指导金融机构发挥专业化优势,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修改为“县财政局:负责实施差别化财政支持政策。”(不建议修改,今年3月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刚出台,地方机构改革还没进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县人民银行职能还没调整,待地方机构改革结束后,按规定由新设立的相关机构承担此项职责。)
(2)附件2:评价指标解释、有关数据来源及部门职责中第二项第21条“人行蒙城支行:配合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发挥专业化优势,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删除。(不建议删除,征求意见时,人行蒙城支行反馈无修改意见,今年3月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刚出台,地方机构改革还没进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县人民银行职能还没调整,待地方机构改革结束后,按规定由新设立的相关机构承担此项职责。)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对评价体系中的第(三)条计算方法3减分指标中“企业未按规定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添加养老保险。(不建议修改,一般中小企业在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同时就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
五、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评价原则、评价体系、评价流程、结果运用、保障措施等六个部分。在上年度亩均效益评价方案的基础上,分别对参评范围、评价体系、评价流程、结果运用等内容做出了调整。
(一)拓宽评价范围。拓宽上年度纳入亩均效益评价的企业范围,将评价范围向12家公益性企业、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延伸。本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参评规上工业企业125家、规下工业企业65家。
(二)优化评价体系。对制造业企业进行分类,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置5项【亩均税收(40)、亩均营业收入(30)、单位能耗营业收入(1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0)、全员劳动生产率(5)】、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置2项【亩均税收(60)、亩均营业收入(40)】评价指标。设置了综合素质加减分指标、9项定档调档规则,确保评价结果科学性。
(三)完善评价流程。根据时间节点分为宣传发动、参评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评价、公示、公布等七个环节。为了保证评价数据精准,取得企业认可,对部门提供评价数据反馈给企业,由企业进行核实更正确认。
(四)形成评价结果。根据企业确认数据,计算出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等我县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按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经定档调档后,评出A、B、C、D四类企业。
(五)注重结果运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对规上、规下工业企业分类(A、B、C、D)在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