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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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95D/202303-0003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须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0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95D/202303-0003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须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日期: 2023-03-20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17:54 信息来源:蒙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水平,根据办理规则和县领导的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领取交办任务后,要迅速成立办理组织,会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列出行事历。明确责任领导、具办科室、具办人,做到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331日前,将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具办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通过邮箱(mcxjxpjzx2022@163.com)报送至县绩效评价中心。

二、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主办单位主动做好牵头研究、统筹办理、沟通协商、综合答复、征求意见、汇报办理情况等工作;协办单位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密切配合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答复函充分吸纳协办单位协办函内容。

三、前期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通过联系沟通、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代表、委员真实意图,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办理方案。中期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按照办理方案落实办理任务,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与代表、委员沟通。后期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综合整理答复内容并形成答复文件,书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

四、按照“细化目标、实化举措、量化任务、具体化落实”的要求,清单化管理工作任务,对建议、提案进行逐项细化分解,做到“可检验、可比较、可考核”,实现“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结账”。4月30日前、5月31日前、6月30日前,分别报送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前期、中期、后期办理进展情况。

五、办理时限要求。主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90日内办复,协办单位于交办后60日内将办理落实情况函告主办单位。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应当及时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经分管县领导同意,并报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备案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90日。

六、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邀请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办理工作,力争与代表委员见面率、建议和提案办复率、征求意见满意率均达到100%。对于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需进行二次办理。

七、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答复函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答复函严格按照规范化的格式进行办理(答复函附后)。

八、一般建议和一般提案答复意见经办理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并征求意见。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和集体提案(专委会提案和界别提案)答复意见经办理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送分管县领导审阅同意后,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并征求意见。集体提案采取“调研+座谈”的形式,开展集体评议答复(征求意见表附后)。

九、统一格式行文,规范答复代表、委员。答复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符合我县工作的实际情况。答复语气要诚恳、谦虚,切忌大话、空话、答非所问,文字用词要准确。

十、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委员并书面征求意见后,要及时将答复函和征求意见表分别报送至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

十一、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对各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情况、办复情况、满意度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县直单位效能考核和乡镇目标管理效能考核。

十二、办理中如有疑问,应及时联系、咨询。县人大人选工委电话:7628092;县政协提案委电话:7639902;县绩效评价中心电话:76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