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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304-00081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2 发布日期: 2023-04-0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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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2
发布日期: 20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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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程序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04-02 08:54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要求,我县制定了《蒙城县赋予一般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蒙城县赋予经济发达镇(建制镇、扩权强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蒙城县赋予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

 2022年12月14日,省政府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县委编办收到文件后,组织人员进行学习、研讨、任务分解。

2023年2月7日,县委编办接到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后,组织各乡镇(街道)对照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结合本乡镇(街道)承接能力,梳理出了赋权事项需求清单。

2023年2月下旬,县委编办和县司法局根据到部分乡镇(街道)座谈情况及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需求清单情况,分三种类型整理出了《蒙城县赋予一般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初稿)》、《蒙城县赋予经济发达镇(建制镇、扩权强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初稿)》、《蒙城县赋予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初稿)》,并报市委编办审核。

2023年3月14日,根据市委编办意见,县委编办整理出《蒙城县赋予一般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征求意见稿)》、《蒙城县赋予经济发达镇(建制镇、扩权强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征求意见稿)》、《蒙城县赋予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单位意见。

2023年3月21日,根据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单位反馈意见,我办整理出《蒙城县赋予一般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送审稿)》、《蒙城县赋予经济发达镇(建制镇、扩权强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送审稿)》、《蒙城县赋予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送审稿)》,并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2023年3月23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蒙司法审〔2023〕18号)。

2023年3月23日,报市委编办、省委编办备案。

2023年3月24日,报县政府按照程序运转公文。

2023年3月31日,县政府印发《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蒙政202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