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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304-00028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名称: 2023年第一季度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5 发布日期: 20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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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名称: 2023年第一季度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5
发布日期: 2023-04-05
2023年第一季度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发布时间:2023-04-05 21:58 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进度安排,目前,我县创建工作正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各校能按“一校一案”有序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创建工作,教育局责任股室根据承担的创建任务补缺补差、督促指导学校有序开展创建工作。1月4日,县教育局根据2022年推进情况,向学校下发了《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说明》和《2023年度蒙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目标任务清单》,各校根据清单开展了自查并以月为单位制定了2023年度序时进度;1月6日,白学军局长主持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会上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指标达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推进情况。

目前,我县创建任务进一步明确,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1.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对照标准,找出差距,力争两年内前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及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达到标准要求。到2024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四项办学条件均达到优质均衡标准,且无明显差异。

2.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均衡配备。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意见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学科教师。保证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数均达到规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开展校长和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应用到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等方面,把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实施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增强校长和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健全教师和校长合理流动机制,全面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轮岗、支教、交流制度,确保县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与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合理流动,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待遇倾斜照顾,完善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制度。逐步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在配合完成国培、省培等计划的同时,立足校本培训。

3.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切实提高政府保障程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两个增长”,切实保障政府对教育的各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建立注重培养过程、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有效解抉择校问题。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培养学生健康、竞争、合作、助人的人文素质,鼓励学生表现自我、彰显个性、提高交流沟通能力。

5.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做好留守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建立多种形式的家庭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巩固率。

为有效落实创建工作,我县提出了六条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主要目标任务清单》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机制高效、责任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倾斜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校际之间教育不均衡现象;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科学谋划,精准推进。坚持“推进实施关键主体在学区、联盟校”“布局调整做减量与争取、统筹资源做增量的关系”“及时动态调整目标任务”等认识,动态调整“一校一案”“一学区(联盟校)一档案”等,做到科学谋划,精准推进。

3.整改提升,补齐短板。通过布局调整、新建一批中小学校,积极破解城区中小学资源不足难题,有序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通过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补充力度,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编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结合薄弱学校改造、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尽快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加大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监管力度,通过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指标、引导标准不高的民办学校转型,帮助、指导民办学校尽快达到优质均衡指标要求。提升现有资源使用效益,紧扣优质均衡指标综合利用上级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逐步完善预算制度,进一步压缩非教学性开支,从义保经费中挤出更多资金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4.多措并举,营造氛围。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及其意义,提高社会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争取社会、家庭、学校、师生的共同支持,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5.督导调度,落实任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府督导评估机制,继续将各单位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完善并落实调度(依据不同指标的工作任务节点调度)、督查、问责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将评估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