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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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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305-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坛城镇关于成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坛政〔2023〕17号
发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0
咨询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咨询电话: 7741001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305-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坛城镇关于成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坛政〔2023〕17号
发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0
咨询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咨询电话: 7741001
坛城镇关于成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0 15:27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主动适应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充分利用基层调解简便快捷、高效灵活、柔性化解的优势。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促进我镇和谐劳动关系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基层多元化解联动机制作用,借助坛城镇信访维稳中心功能,关口前移,方便群众维权,降低维权投诉成本,解决劳动争议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主要内容

(一)领导小组建设

组  长:赵  恒(坛城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李媛媛(坛城镇副镇长)

成  员:王  辉(坛城镇派出所所长)

              郭昊宇(坛城镇平安办主任)

              袁景林(坛城镇司法所所长)

                丽(坛城镇信访办主任)

                强(坛城镇劳动监察中队长)

              宋珂珂(坛城镇纪委副书记)

各村(社区)党支书记

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坛城镇信访办),主任为彭丽,副主任刘强、张喆。

(二)完善制度建设。调解中心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成员单位值(轮)班和工作考评(考核)制度。建立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应急处置预案制度,防范化解重大劳动争议。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三)加强常态化预防工作。调解中心要与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反馈渠道,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指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排查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帮助解决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高用人单位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

(四)加强规范化调处工作建立调解工作台账。规范业务流程,调解工作要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同安排、同排查、同化解、同考核。从接访、签批到化解形成闭环,疑难问题由组长、副组长组织各部门会商,经调解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功的应引导其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五)加强程序指导衔接。调解中心要定期向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商(协)会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有关问题,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引导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县人社局根据调解工作需要派驻劳动保障监察员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六)健全考核机制将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每月运行情况要进行通报,同时纳入镇对村级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中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镇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将调解中心建设成为预防和多元化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综合性实体化工作平台。

(二)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开展宣传预防、优化调解资源配置和加强组织建设等方面,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每个阶段目标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和相关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为推动工作落实,我镇将不定期邀请县人社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强对我镇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增强基层人民群众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不断提升基层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坛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