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蒙城县篱笆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篱笆镇 > 权责清单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971A/202303-00308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蒙城县篱笆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低保办理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4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971A/202303-00308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蒙城县篱笆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低保办理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4
低保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14 15:23 信息来源:蒙城县篱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城乡低保申请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二、实施对象

自然人

三、申报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备注: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四、申报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明、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 

5.离异家庭的离婚证明以及有关赡、扶、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 

6.其他特殊情况证明,如残疾证、疾病诊断书等。 

7.申请低保前家庭基本支出凭证等 

8.一卡通社保卡 

9.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村、社区民政专干可代为受理),并按规定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书面声明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基本情况,签订承诺书,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资料。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并填写备案登记表。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低保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于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可以通过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2)经济核对。受理申请后,乡镇通过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义务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生成核对报告。乡镇工作人员根据核对情况,初步判断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对基本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开展入户调查,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回申报资料并说明理由。

3)入户调查。乡镇工作人员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通过邻里访问(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填写入户调查表,调查结果由被调查人和调查人共同签字确认。

4)视情开展民主评议。乡镇对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义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对调查中存在疑似问题、争议较大或者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可进行民主评议。

5)乡镇民政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核。乡镇民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根据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等综合情况,提出审核建议并提交乡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6)乡镇审批。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成立由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乡镇(街道)民政、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及村(居)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集体评审、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确保审核审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对拟批准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整理相关审核审批资料,通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系统完成审核审批流程,发放低保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从受理申请到审批结束,不超过30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7)长期末端公示。对已审批的低保对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县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保障人口数、家庭人口数、保障金额、家庭住址等。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八、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