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工作职责
“妇女之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宣传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积极为妇女提供服务,用丰富的活动吸引妇女,用贴心的服务凝聚妇女。
1.开展巾帼心向党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及惠及妇女儿童的重要政策;开展爱国主义和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引导妇女爱党爱国爱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开展巾帼建新功行动。一是以提高城镇妇女素为重点,广泛开展妇女教育培训,激励广大妇女建功立业;二是以帮助妇女创业就业;组织引导妇女积极发展经济,帮助共同富裕,争做时代新女性。
3.开展巾帼促和谐行动。接待和调处妇女儿童个人和家庭合法权益受侵害事件,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提供婚姻家庭、道德模范、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引导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开展巾帼树新风行动。组织妇女和家庭开展“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及各类特色家庭的寻找和表彰活动,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孝顺儿女评选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妇女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在参与中彰显巾帼时代风采。
5.开展巾帼暖人心行动。发动社会为特困妇女、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群体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力所能及的关爱服务,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传递党和政府及社会的温暖。积极争取并实施好各类民生工程及公益项目。
“妇女之家”工作制度
1.组织妇女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干部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水平。
2.学习专业知识和现代新知识,提高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
3.开展工作职责范围的各项活动。
4.挖掘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5.定期或不定期向村(社区)“两委”及上级妇联汇报活动情况,取得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
6.组织妇女开展健康活泼、丰富新颖、形式多样的,活动相关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7.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对来信来访案件及时登记、处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发,对突发性案件、典型侵权案件等要及时逐级上报。
8.积极参加上级妇联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与其他“妇女之家”的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妇女之家”管理制度
1.“妇女之家”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妇女之家”建设纳入党组织建设,妇联主席为“妇女之家”的负责人,可指定专管员1-2名负责“妇女之家”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2.做到管理制度、工作职责、组织机构上墙,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妇女之家”各项活动。
3.建立健全“妇女之家”工作档案,设立“六簿六册”。
4.随时向妇女儿童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工作。
5.讲究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爱护活动设施,妥善保管好场地内活动器材及其他物品,尽量避免遗失和损坏。
6.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适时向村(社区)“两委”和上级妇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7.团结友爱、互敬互助,做到工作热情、诚恳,态度和蔼,使来到“妇女之家”的群众心情舒畅。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妇女之家”服务质量。
1.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或妇联执委会议,传达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及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学习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妇女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等,学习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学习各种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