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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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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61W/202302-0003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蒙城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61W/202302-0003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蒙城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蒙城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7:00 信息来源:蒙城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县统计局在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法治工作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执法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0月31日,我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利领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执行。在国家、省、市、县法治工作会议后,局党组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宣传,并对统计系统内学习贯彻做出要求。

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武昊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依法统计能力。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工作融入到统计工作当中。加强统计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先后召开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集体学习会议以及通过微党课、业务培训会议、专项工作会议、企业座谈会、统计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国家、省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通报有关统计违法违纪案件。

(二)优化机构职能 、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用制度建设促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县统计局先后贯彻落实了《贯彻落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暂行办法>有关意见》《蒙城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实施方案》《蒙城县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蒙城县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相关的责任清单,并落实了相关督促落实制度。二是认真梳理公布权责清单。按照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在统计局政务公开网公布。三是积极落实完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法宣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行动,按时提交领导干部述法报告、撰写学习贯彻法治工作会议相关信息、报送2022年季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等。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

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京奇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到我局开展法治大讲堂。2022年我局未发生违法或不当决策事件,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数量为零。 经认真梳理,我局今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县《关于印发蒙城县2022年度乡镇高质量发展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蒙乡镇考核组〔2022〕2号)、《关于印发<蒙城县2022年度县直单位效能考核办法>的通知》(蒙效〔2022〕2号),将统计造假列为“一票否决”事项。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蒙城县县统计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执行力度,按照有错必纠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不作为追究、错案追究和免于追究的责任范围。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目标治理,做到责任到人,对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及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和奖惩办法、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措施作了具体的规定。将法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在统计门户网站发布了统计普法和执法责任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行政执法依据、程序、人员及违法行为举报受理途径。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大核查力度,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不断提升执法检查效果。2022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25家,其中部门执法检查20家,联合其他部门检查5家,检查范围覆盖“四上”企业,其中投资11家(房地产2家、建筑业9家)、工业5家、商贸5家、服务业4家。对部分统计台账不规范的企业除给予警告教育外还扣发了相关统计员的补贴。

(五)优化服务、营造学法用法普法氛围

多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3月18日组织开展主题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普法宣传活动,3月29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5月16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6月29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9月30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普法宣传活动等,10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学习,11月30日召开“举旗帜·送理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暨研讨交流会,推动统计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在第9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开展宪法学习宣传。12月8日开展第3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六)规范权力制约监督,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落实党内监督工作措施。在局官方网站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

(七)强化法治保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学习传达了《关于更加有效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省市专项纠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安徽省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安徽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县委常委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失实问题问责情况通报、省市专项纠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安徽省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安徽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安排部署我县专项纠治工作。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干部职工配合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宪法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论述,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制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中共蒙城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纳入年度课堂教学计划。2022年11月9日,县统计局副局长张利在中共蒙城县委党校2022年秋季主体班乡科级干部进修班上讲授了《统计法治工作形势及统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参加人员约100余人。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是统计法治学习教育还不够到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有待加强,学习传达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文件精神不够深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加强。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有的执法人员对执法流程还不太熟悉,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三是法治宣传方面缺少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缺乏工作新思路,缺少探索创新法治建设的新模式、新方法,法治思维和法治应用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确保各单位、乡镇及统计人员能够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统计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入退库自查及数据核查力度,夯实统计基础,持续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宪法宣传日及各大节日进行法治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继续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严格把关统计数据质量。配合市统计局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统计检查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三是认真做好执法稽查案卷评查工作,从执法稽查通知书的制作发出、执法证的出示、各阶段执法程序的流程、询问方式方法、执法文书的制作、证据的取得等等做到依法办事,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便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