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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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0MB12609047/202301-00003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蒙城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海事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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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蒙城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海事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7
海事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7 11:29 信息来源:蒙城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海事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 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安全生产必须 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上交通运输行的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条 海事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 全领导小组),由海事中心主任任组长,海事中心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科。

第四条  海事中心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 任,海事中心主要负责人每2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纳入学习内容,带领职工定期学习安全 知识,开展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 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单位重点工作来抓;

第六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 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研究解决交

通运输安全发展的重大问题。

2. 监督、指导水运企业、港口企业修订和完善安全管 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必备的工作条件,按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3. 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 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5. 做好业务领域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监管工作。


6. 把安全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安全生产方面预算支出。

7. 完成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

8. 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 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 故;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 追责”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 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工作统筹、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第八条责任追究。将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情况纳入干部 职工的考核内容;因工作失职、失察或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 职责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 和相关负责人,根据事故责任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