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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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301-0005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小规模预缴增值税应如何预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日期: 2023-01-12
索引号: 11341622MB19032879/202301-0005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小规模预缴增值税应如何预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日期: 2023-01-12
小规模预缴增值税应如何预缴?
发布时间:2023-01-12 13:15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