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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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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65K/202301-00133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情况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1 发布日期: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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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蒙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情况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1
发布日期: 2023-01-11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48 信息来源:蒙城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民政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厚植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牢记使命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1-12月份新增城乡低保2927人,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2645户43302人,覆盖率3.85%;城市低保1020户1701人,覆盖率0.55%,发放低保金25669.8688万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工作。1-12月份累计新增169人,截至目前,特困供养人员4942人,发放资金4106.0126万元。全县失能五保老人566人,集中入住供养率61.48%,发放失能人员护理补贴829.6026万元。

(三)临时救助工作。1-12月份,通过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救助因灾、因病导致家庭困难的群众1972名,发放救助资金878.61万元。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81.5万元。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县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8241人,发放生活补贴1422.113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4542人,发放护理补贴1108.5945万元。

(五)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县民政局每月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开展整改和回头看工作。利用县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全县农村敬老院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截至目前,全县26所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已完成9所,剩余17所正在进行改造施工。

(六)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我县共有社区(村)294所,目前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助餐点)共有117个,覆盖率39.7%,,其中2022年改建村级养老服务站25个,利用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老年助餐点77所。继续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我县共发放高龄津贴30197人,资金503.95万元。(其中百岁老人生活津贴138人,资金70.05万元)。

(七)困境和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散居孤儿100人、集中供养孤儿3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54人,发放生活保障资金2123.1406万元。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13名孤儿和5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分别享受助学金10000元和6000元。全县3018名农村留守儿童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民政、公安、妇联、教育、政法等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282名牵手人牵手301名留守儿童。

(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截至目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5人次(站内救助84人次,站外救助21人次),自行返乡4人次,接送返乡57人次,落户安置10人次,其他方式离站9人次,目前站内滞留4人,累计使用救助资金207万元。

(九)婚姻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办理结婚登记6738对, 补发结婚登记2475对,离婚申请3899对,离婚办结1944对,补发离婚321例,登记合格率100%,档案查询1798余例,档案入库率100%

(十)殡葬管理工作。截至目前,火化遗体5600具,完成预测火化率的68.93%,1327人享受了惠民政策。全县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17座,建成墓穴35000余座,安葬骨灰30000座;在建城市公益性公墓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3座。启动开展了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工作。

(十一)区划地名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县6011条地名信息逐一审核,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更。二是开展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完成城南二期门楼牌编制安装工作。三是完成凤台蒙城线、潘集蒙城线、涡阳蒙城线联检资料组卷上报工作。四是开展国家地名库信息维护工作,补更地名182条。五是完善《国志》《国典》和《标准地名录》蒙城部分资料。六是开展千年古村的申报工作。

(十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调研,选取34个村(社区),对村务公开、社区协商、“社区万能章”治理、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四议两公开等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二是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蒙城县村(居)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内容、要求。2022年8月22日,我县入选省级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全县各村(社区)共下设委员会1446个,成员5302人。三是着力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752家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工作。积极申报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岳坊镇戴尧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戴同阳获2021年度安徽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板桥集镇双鹿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娟获得“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

(十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办理社会组织注册登记89个,其中社团73个,民办非企业16个。社会组织年检360个,年检率82%。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26个、联合党支部8个。派驻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3名。成立镇级“救急难”互助社17个、村级“救急难”互助社294个。筹集资金650.0569万元,其中:县级财政294万元、乡镇筹集143.4111万元、村级筹集212.6458万元。

(十四)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全县82家福利彩票投注站销售电脑票3364,即开票销售394万元。合计销售3758万元。

(十五)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广大社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3.17国际社工日”线上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2022年93名考生顺利通过了考试获得社工师资格。积极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形成县级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社工站、村(居)社工室三级服务体系。

(十六)信访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新、老热线平台转办)市、县长热线88件,均已按期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满意。

二、存在问题

一是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下放乡镇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建设经费投入不足。三是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监护工作不够规范。四是部分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存在反复救助的现象。五是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受限,制约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救助帮扶机制,及时主动发现需帮助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强化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帮扶衔接,在村(社区)全面推广设立“救急难”互助社,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因重病、重残、重大变故等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供救助帮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社会救助多元发展,继续按照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比例,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注重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基层工作力量,强化提升社会救助协理员配备及培训,全面建立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规范工作机制,压实社会救助各方责任,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

(二)继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保障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指数。认真落实好省市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保障困难人员救助、养老服务、老年助餐等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继续做好百岁老人生活津贴及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申办及发放工作。

(三)督促指导各社区协商试点单位开展协商活动,按照标准整理协商材料,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巩固协商成果。开展县域联检,及时更新完善地名信息库。开展城区不规范地名标志摸排工作。

(四)加强孤儿保障及政策宣传,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做好2023年孤儿助学工作。

(五)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殡葬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结合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鼓励乡镇集中或联村共建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农村丧葬服务能力。建立由民政、市场监督、城市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伍。

(六)继续做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婚姻登记违法行为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纠纷调解机制。

(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及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八)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救助管理工作。建立救助管理工作强制报告制度。健全街头主动救助机制,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街头流动救助和现场劝导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形成群防群助的救助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