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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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91435056N/202203-0006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隐患“吹哨人”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22 发布日期: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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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隐患“吹哨人”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22
发布日期: 2022-03-22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全生产隐患“吹哨人”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22 10:50 信息来源: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畅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信息渠道,确保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投诉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蒙城县安全生产隐患“吹哨人”制度》,结合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吹哨人”举报投诉的受理范围和条件

1.受理范围:蒙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各种安全生产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受理条件:

①有明确的被举报方或投诉方;

②有具体的举报诉求、理由和投诉内容;

③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④属于应急管理部门受案范围。

二、举报投诉电话的接听和登记

1.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接听。

2.诉求登记。电话接听人员接到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报告局领导(日常值班报告分管领导,节假日值班报告带班领导,亡人事故报告主要领导)。受理举报投诉时,要如实、客观、具体、完整反映投诉人的诉求,应于当日及时、认真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见附表),做到一人一事一表,凡举报人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的,须明确告知投诉人留下联系方式。

三、举报投诉的处理及回复

1.举报投诉管理工作由执法监督股负责。举报投诉属县本级范围内的,值班人员将根据内容呈报分管领导批阅,相关股室承办,承办结果书面报执法监督股备案归档;突发紧急事件报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处置,当天发生的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属于本级直管的,应立即组织赶赴现场,相关股室处理后应及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2.回复反馈。“吹哨人”要求告知举报投诉处理结果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反馈处理结果。

四、工作纪律要求

1.按时办结。诉求件承办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应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一般件1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1个月)处理完毕并报办公室归档。在规定时限内需延期办理的,承办股室应做出书面说明。

2.文明接听。值班人员应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听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电话时,要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做到文明行政,实行文明接听,讲究文明用语,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做好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3.严格保密。举报受理人员和承办单位应当对“吹哨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无关人员泄露“吹哨人”的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调查核实举报投诉问题之机谋取私利或者打击报复“吹哨人”等。违反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举报投诉电子邮箱:mcxwhtylyj@163.com;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举报投诉电话:0558-76619797631126.

地址:蒙城县嵇康北路138号,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