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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36A/202212-00018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蒙城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28 发布日期: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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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蒙城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28
发布日期: 2022-12-28
关于蒙城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08:41 信息来源:蒙城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蒙城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推进持续发力。2022726日,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蒙城县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于群同志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全县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情况,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

(二)完善措施,审计整改效果更加明显。为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县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制定清单,跟踪指导问题的整改落实。2022年共发出问题清单56份,审计整改通知书51份,审计整改提示函5份。被审计单位均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抓落实。

(三)标本兼治,防未病功能进一步凸显。审计机关加强对各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严格审核认定、逐项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加强指导,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的同时,还帮助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充分体现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作用。

(四)协同联动,审计整改机制趋于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责任明确,切实增强整改合力。2022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和整改情况大起底活动,对2018年以来省、市、县各级审计机关审计的105个项目740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县人大财经工委紧盯审计整改,多次调度、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审查相关整改资料,有力推进了审计整改工作。2022年,县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了年终综合考核,使审计成果得到充分运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9个方面、2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3369.46万元,促进资金拨付10239.59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5432.99万元,收缴追回财政资金214.47万元,健全完善制度7项,给予18个单位通报批评,22人作出书面检查。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没有按照项目预算序时进度拨款的问题。根据省财政厅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重新梳理了资金拨付流程,于2022222日制定并出台了《蒙城县财政性资金管理流程》,明确了年初部门预算指标下达由预算股按照预算批复数一次性下达到部门和单位,杜绝了预算指标下达和拨款不及时的问题。

2.关于滞拨市级补助项目资金的问题。一是17758万元结余资金中的12278万元为2021年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已于20223月收回县财政,并调整用途使用;5480万元为2021年度当年市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2022年按部门申报情况分别将指标下达到相关单位,由各单位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拨付。二是对没有及时拨付的县发改委2021年省级粮食仓库建设维修专项资金210万元,县财政局已于2022322日,将上述款项全部拨付到县发改委。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市级补助资金及时进行对账,及时通知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力度,加快资金支付。对确实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资金,按照盘活存量资金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3.关于代管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的问题。一是县非税中心于20221月共清理21家单位(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314.99万元、暂存款1840万元,合计3154.99万元已于126日缴入国库。二是根据省财政厅划定的43项往来款项目,对非税中心代管资金专户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代管资金性质,并指导相关单位规范收取、及时退还保证金和押金类等相关往来款。

(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的问题。一是兴蒙公司2022年度已按照县国资委要求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2025年度收支规划及预算编制说明。二是兴蒙公司自2022年度开始编制年度经营收支预算。

2.关于未对参股企业实施有效管控的问题。一是压实委派的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责任,强化对参股企业监管,参股企业每年定期上报经营状况;二是对已经达到投资期限的企业,完成股权回购;目前兴蒙公司已与春江保温建材科技公司对接并发函,要求其对股权进行回购。三是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参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第三方审计。四是针对参股基金,全部按季度提供基金账户资金流水,确保资金用途明确。

3.关于随意变更折旧计提年限,造成资产不实的问题。一是兴蒙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按一般会计差错进行调账补提折旧。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企业用水未办理许可手续的问题。一是县水利局成立全面加强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水平。二是针对130户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地下水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不同措施。其中,关停用水22户,接入公共供水管网26 户,安装计量设施加强监管59户,办理取水许可证23户。三是对全县用水情况进行再次详细摸排,目前,已对重新摸排的30家新的用水单位,根据水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加强监管。

2.关于水资源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28月坛城镇政府成立工作组,对有害物种水花生入侵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二是四号沟段约2公里的有害物种水花生已于20229月中旬清理完成。并举一反三,对四号沟交接口辐射到的支流7公里有害水草全部清理完毕。三是建立了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

3.关于部分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问题。一是符合办证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11家,己申办上报材料、审核发证。二是不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6家:其中1家已关闭停养;另5家养殖场养殖规模小,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印发的《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要求,达不到规模养殖场标准,暂不需要办证。三是其余13家规模养殖场因没有土地备案手续,待土地手续变更后及时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四)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债券收支台帐与实际不符的问题。2022年县财政已统一了债券资金拨付渠道,按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规范,专项债资金全部由预算单位支付,不再从业务股室报账。

    2.关于县乡三级医疗卫生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一是加大对符合条件项目的支付力度。除三义卫生院和小涧卫生院因开工较晚,暂时未到支付节点外,其余均已支付。截至目前,该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已达1.3亿,占比81.25 %。二是下一步将加强对专项债项目的督查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从而加快专项债资金的拨付。

    3.关于应付未付相关费用的问题。一是罗集卫生院设计费42.73万元已于20227月下旬支付完毕。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专项债项目的检查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及时拨付专项债资金,切实提高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退出村医补助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未按要求转入人社部门进行发放的问题。2022114日,县政府召开人社局、卫健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会。根据会议意见,县卫健委已于117日将退出村医补助涉及的人员信息全部移交到县人社局养老保险发放机构进行管理,从20231月份开始,全部由人社部门负责发放。

2)关于违规发放补助22.2万元的问题。一是针对15人违规领取村医生活补助22.2万元的问题,县卫健委已追缴全部资金并上缴县财政专户。二是县卫健委对涉及的16家卫生院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以上单位具办人和县卫健委具办人写出书面检查。制定出台《蒙城县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定期核对人员信息,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未建立定期审核机制,死亡退出不及时的问题。一是针对46人已死亡仍享受村医生活补助38.87万元的问题,县卫健委已追缴全部资金并上缴县财政专户。二是县卫健委对涉及的12家卫生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具办人员写出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按照《蒙城县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开展定期审核。

4)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多发、少发现象的问题。一是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县卫健委对多发的9人补助资金3.22万元进行了扣减,少发的6人补助资金0.33万元进行了补发。二是县卫健委组织召开全县乡镇卫生院系统培训会,对退出村医补助政策认真学习。三是对涉及的相关卫生院进行系统内通报批评,同时责令相关具办人员写出书面检查。

2.“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5个项目建设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问题。截至2022810日,小涧镇双楼村、小辛集乡辛集社区等5个乡镇的5个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根据出具的审计价款结算报告,项目资金202.67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相关施工企业。

2)关于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预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20225月专题召开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推进会,对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等事项进行了统一要求。二是对审计提出的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预留不规范的问题,明确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住建部、财政部201771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保证金。三是县财政局明确专人对项目申报材料加强审核把关,对预留的质保金加强监管。

3)关于部分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标准筹集资金的问题。一是板桥集镇新三关村项目少筹资1.7万元、漆园办事处黄寨村项目少筹资3.31万元,合计少筹资5.01万元,目前已全部筹资到位。二是立仓镇收取的村民筹资款21.74万元和漆园街道办事处唐集村收取的村民筹资款5.11万元,合计26.85万元,因项目没有实施,已经全部退还村民个人。

3.涉农奖补资金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两杂制种场虚报亩数套取秸秆禁烧奖补资金4万元的问题。一是两杂制种场已在审计期间将4万元上缴国库。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保证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今后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已对两杂制种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违规享受购机补贴15.1万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规定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该问题主要存在上下级文件衔接不够,致使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经请示省审计厅和省农业厅,答复因政策不统一出现的问题可不予追究,待地方出台具体办法后不得再发生。整改措施:一县农机中心进一步加强农机补贴相关政策的学习,同时加大农机补贴宣传力度,向农机经销商、购机者积极宣传公职人员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规定,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完善补贴政策。县农机中心已下发关于公职人员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蒙农机〔202228号),明确规定公职人员购机不再享受补贴。三是严格审核补贴申请,自2023年起县农机中心将严格审核补贴申请材料,在农机补贴打卡发放前进行大数据比对,确保补贴对象精准。四是县农机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压实审核把关责任。

(六)公共投资及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征求意见不充分,试点工作未实施的问题。一是针对紫荆花园小区试点加装电梯未能安装的问题。在市、县两级项目绩效评价中,已进行了扣分处理。二是县住建局制定了《蒙城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三是在以后的项目中,按照电梯加装实行财政补助与居民自筹的原则,住建局将协同社区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待居民出资意见统一后,统筹实施。

2)关于没有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的问题。一是住建局于20226月完成了本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工作,出具了审核报告。二是住建局开展其他在建项目工程价款梳理工作,确保项目价款结算工作按要求序时开展。

3)关于编制项目改造方案不完整的问题。一是住建局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省住建厅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了2022年的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完整性和可操性。

2.公租房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10户重复享受公租房待遇的问题。一是对确认存在婚姻关系未能及时退出的6户,进行了清退处理。二是对确认2户已解除婚姻关系,符合现行公租房保障政策,继续实施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三是对确认已解除婚姻关系、且原申请人已从家庭户籍迁移出户口的2户,已通过变更申请人的方式完成了整改。

2关于承租期间新增房产,未及时腾退公租房125的问题。一是对确认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标的97户,已完成清退处理;二是对确认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标的11户,继续实施实物配租保障;三是对开发区管委会辖区企业申请的17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标的,公租房已收回,并变更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关于未及时腾退已死亡人员承租的公租房51套的问题。一是对复审确认承租家庭保障成员发生动态变化、已不符合现行公租房保障条件的22户,进行了公租房清退处理;二是对复审确认承租家庭保障成员发生动态变化,在主申请人已死亡,但其他成员仍符合现行保障政策的29户,已对申请人进行了调整。

4)关于租金181.52万元未能收缴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城区公租房已完成收缴租金103.73万元,农村教师公租房完成收缴租金51.13万元,共计154.86万元。二是对多次催收拒不补缴的,兴蒙公司已向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三是针对公租房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县住建局已修改完善《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和日常动态监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完善整改机制,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我们坚信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审计整改的工作氛围、整改效果会逐年提升。县政府将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把我县的审计整改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审计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