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坛城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坛城镇 > 监督检查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207-00264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2年坛城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207-00264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2年坛城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2022年坛城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2-07-12 15:21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有效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长:李媛媛

成  员:陈宇、陈有轩、王晖、陈传力、李桂朋、王辉、袁景琳、陈康、张晓峰、张树军、蔡昕、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卫生室室长。

(一) 应急救援组

组长:蔡昕(西片10个村)、张树军(东片10村),成员:陈康、陈丽君、吴海英、史倩、孙丽丽、涉事单位卫生室室长。

    职责:负责(患者)救援、施救,食品、药品检测、原因分析,控制事态发展等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情况时叙述清晰、文字简练,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患者在施救中状态及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交通疏导组

组长:王辉,成员:胡俊、胡栋源。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疏导,闲散人员撤离及警戒工作等,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三)现场稳控组

组长:李桂朋,成员:袁景琳、马宇阳、张晓峰、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患者家属思想疏导教育、网络管理,杜绝发生负面舆情,防止事态扩大,引导群众正确对待事件的发生。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稳控情况。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晖,成员:陈传力、刘勇、陈有轩。

职责:负责车辆、经济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五)指挥部:李媛媛(总指挥)

职责:指挥部值班人员,在接到各应急小组上报信息后,统筹安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确保领导小组全面掌握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总体情况,制定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全面决策,及时传达落实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食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业在食品、药品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已经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三、处置措施

根据食品、药品的可溯源程度,事件影响的大小,健康损害风险的大小等因素,对有问题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分析,然后分级别、分步骤地开展实施。

(一) 对于顾客投诉食品药品案件

对于顾客投诉食品、药品问题,可实行先行赔付。同时就事情的处理做好记录,包括投诉的原因、处理结果、接待人及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现场主管要立即对问题食品、药品进行核实原因,并对现场现存食品、药品进行检查,是否有变质现象。如有要及时撤货。

(二)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1、定期检查辖区范围内各项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市监所)。

2、发现有经营的食品、药品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食安办(市监所)。

3、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药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监所)。

4、对于出现问题的食品、药品要了解售出的数量,并通过媒体发布相关食品、药品召回信息,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此产品,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市监所)。

5、落实食品、药品进货来源、数量,查看生产厂家的证件是否齐全,同时对可能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料提取样品送交相关部门检验(市监所)。

6、对于造成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分析、落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造成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派出所、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1、对于顾客投诉食品、药品要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处理,并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

2、各应急小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迅速到达指定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所有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听从领导安排,事故就是命令,按分工立即进行处置,对于拒不执行上级命令,推诿扯皮,造成重次生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