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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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696/202209-00027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财政局“支持乡村振兴、投入优先保障”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2 发布日期: 2022-09-02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696/202209-00027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财政局“支持乡村振兴、投入优先保障”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2
发布日期: 2022-09-02
县财政局“支持乡村振兴、投入优先保障”
发布时间:2022-09-02 09:14 信息来源:蒙城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资金投入情况

(一)强化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2021年我县农林水总支出11.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17.18%。2022年截至7月底,我县农林水支出8.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9亿元,增长15.58%。

(二)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根据今年7月省级出台的《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实施办法》,2022年全省各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9.4%,我县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数为45亿元,按考核要求,用于农业农村支出不低于4.23亿元。截至7月底,土地出让收入完成25.37亿元,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81亿元,占比11.03%,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供县级资金配套支持。

(三)落实“四个不摘”总体工作要求。我县严格按照保持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的要求,2022年预算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00万元,与上年持平。截至7月底,我县2022年各级衔接资金累计到位358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238万元、省级资金4133万元、市级资金9879万元、县级资金15600万元。在当前“三保”资金压力下,县财政千方百计将保障衔接资金支出放在首要位置,目前已累计支出21299.44万元,支出比率59.41%(其中中央资金支付比率92.27%),在亳州三县一区半年度考评中位居首位,在全省位居前列,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四)加大“两强一增”行动支持力度。统筹相关涉农资金投入“两强一增”行动,截至7月底,通过美丽乡村专项债、上级转移支付、本级土地出让金等渠道,全县共统筹各类资金12.30亿元,支持推进“两强一增”行动,其中,科技强农资金13913.5万元,机械强农47437万元,促进农民增收61686万元。同时,我局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截至6月30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685万元已全部发放,受益农户23.82万户,亩均受益83.55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6296万元分两批次全部发放到户,涉及受益农户19.18万户、新型经营主体706户,亩均受益31.95元。有效降低了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收入的影响,保障了实际种粮农民的合理收益。

(五)推动支农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严格执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加强支农资金管理,要求县直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聚焦“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三个方面规范使用各级衔接资金,强化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2022年我县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数45亿元,按省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9.4%的考核要求,实际需支出4.23亿元。受疫情、房地产市场预期减弱等多重因素影响,完成全年土地出让收入任务和保障农业农村投入压力较大。

(二)根据我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个别工程类项目由于批复项目数量较多、资金投入大、前期设计变更等因素,加之疫情影响,有的项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存在“资金等项目”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一号文件以及本次会议精神,坚持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为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力度。落实财政支农资金稳增长机制,强化督导力度,夯实资金投入责任,确保全年农林水支出规模高于上一年度。

(二)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配合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推进,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督导,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对涉农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及时将涉农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强项目调度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禁“钱等项目”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继续加强与省市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力度,及时掌握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有关考核范围、考核口径等,提前谋划,统筹做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投入农业农村比例达省考核要求。